醫美偷拍案掀監錄爭議 籲訂清楚指引:別讓診所猜規則

匯流新聞網/李 映萱
16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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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萱/台北報導

醫美診所偷拍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也讓醫療場所設置監錄設備的界線再成討論焦點。法學教授李禮仲表示,目前衛生機關對診所的例行稽查,多著重藥品、病歷及醫療業務管理,但對診間監視、糾紛保全等監錄設備,相關規範及實務指引仍有進一步明確化空間。他認為,隨著社會愈來愈重視隱私及醫療安全,主管機關應從開業輔導階段提供清楚規範,降低醫療機構誤觸法律紅線的風險。

李禮仲指出,醫療場域同時涉及病人隱私、醫療安全及醫療糾紛發生後的證據保存,因此監錄設備不能完全視為診所內部管理事項。監理制度若要進一步完善,重點不應只有事後加強稽查,而應建立「事前有標準、開業有指引、執行有依據、出問題有責任」的治理機制。

他建議,主管機關可針對醫療院所監錄設備建立更明確的規範。首先,應界定哪些區域可以設置監視設備,尤其診間、治療空間等涉及高度隱私的場所,更需要有清楚界線;其次,針對錄影目的、影像保存期間、調閱權限及個資保護措施建立標準作業指引,避免醫療機構原本為了安全或處理糾紛而設置設備,最後反而衍生侵害病人隱私的爭議。

此外,李禮仲認為,影像資料由誰保管、哪些人具有調閱權限,以及在何種情況下可以提供司法機關或主管機關,也應訂出明確程序,讓醫療機構在實際執行時有所依循。

「監管不是讓診所猜規則。」李禮仲表示,理想的制度應讓醫療機構從開業第一天起,就清楚知道法律允許及禁止的事項,包括發生醫療糾紛時,相關影像或證據應如何合法保存及使用。政府若能做到事前說明、事中提供諮詢、事後檢討制度,有助第一線醫療人員從擔心觸法,轉變為了解如何依法執行。

針對既有診所已設置的監錄設備,李禮仲也建議,若設備是在過去規範尚未明確時設置,且未涉及明顯侵害病人權益或其他重大違法情形,主管機關可考慮優先採取限期改善,而非一律直接處罰。

李禮仲表示,違法行為仍應依法處理,但在制度與規範逐步明確化的過渡階段,也可依比例原則,給予願意配合規範的醫療機構合理調整空間,在保障病人隱私、維護醫療安全與醫療機構實務需求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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