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監委提名,誰來監督政府?

王察/退休人士
近日,除了「監察院要不要廢除」的討論,監察委員提名名單也引發高度關注。民眾真正關心的是:究竟什麼樣的人,才適合擔任監察委員?
前監察委員仉桂美針對這次提名提出六項問題,值得社會深思。用一般民眾容易理解的話來說,就是:監察委員究竟有沒有能力、有沒有公信力,真正做好監督政府的工作?
第一,爭取連任,就應該拿出成績單。這次27名被提名人中,有7名現任監委爭取續任。既然要連任,就應該讓人民知道,任內查了哪些重大案件?糾正了哪些政府違失?彈劾了哪些失職官員?人民想知道的,不只是「有沒有辦」,而是最後查出了什麼、政府有沒有因此改進。如果做了六年,卻說不出具體成果,憑什麼要求續任?
第二,監察不能把球踢回被監督的機關。第六屆監察院收到大量陳情案件,部分案件卻委託其他機關調查。問題是,如果民眾向監察院陳情某個政府機關,最後卻由被陳情的機關自己調查自己,人民怎麼放心?即使法律上稱為「委託調查」,也難免讓人質疑:監察院的監督功能是否因此被削弱?
第三,年齡不是問題,但結構失衡就是問題。年紀大不代表沒有能力,但監察工作需要調查案件、深入地方、了解第一線問題。這次27名被提名人中,65歲以上有15人,占超過一半。社會自然要問,如此集中的年齡結構,是否能充分反映不同世代的觀點?
第四,監委需要多元專業。政府一年掌握數兆元預算,公共工程、財政金融、農業、科技、環境等領域,哪一個不需要監督?但這次提名中,法律、社福背景占相當比例,工程、財經、農業等專業卻明顯不足。重大工程需要工程專業,財政政策需要財經專業。監察院不是法律系的專業委員會,而是要監督整個政府,專業當然應該多元。
第五,監察與人權保障的角色必須清楚。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成立是為了保障人權,但如果一方面要協調、促進人權,一方面又具有糾正、彈劾等監察權,兩者究竟如何分工?制度角色若模糊,人民反而更難理解誰該負責。
第六,也是最根本的問題:監察院究竟是沒有牙齒,還是有牙齒卻不用?
監察院存在的意義,不只是接受陳情、提出報告,而是當政府機關出現重大違失時,能站在人民這一邊,查清楚、說明白,必要時追究責任。
因此,這次監委提名,我們可以暫且把「要不要廢監察院」放在一邊,回到最基本的問題:這些被提名的人,能不能真正做好監督政府的工作?
人民不要求監委個個都是英雄,但至少要有專業、有良知、有獨立性,更要敢於監督權力。因為監察院如果存在,卻不敢監督、不會監督,最後受傷的不是監察院,而是人民對政府、對制度、對民主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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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總統府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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