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吞毒藏私密處運毒回台!雲林跨國海洛因集團14人落網

創新聞/創小編
4 小時前
1

【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偵辦一起跨國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案件,檢察官廖易翔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雲林查緝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憲兵指揮部雲林憲兵隊共同追查,日前偵結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懲治走私條例等罪嫌,起訴吳姓男子等14人,並查扣海洛因逾1600公克。

檢方指出,45年次的吳姓男子涉嫌於114年間發起以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牟利的犯罪組織,並招募李姓等13人加入,負責指揮調度及安排海洛因自境外運回台灣。集團成員則依分工負責國內運輸、分裝、販售,部分成員甚至前往國外,利用人體夾藏方式將毒品帶回台灣,另有人負責接收境外寄回的毒品包裹,再進行分裝販售。

3雲林地檢署偵辦跨國運輸販賣海洛因集團,偵結後起訴吳姓男子等14人。(照片/記者 陳雅琪 翻攝)

調查發現,該集團至少4度從境外運輸海洛因。114年12月22日,吳姓男子指揮陳姓男子前往柬埔寨,以吞服或塞入肛門的方式將約270公克海洛因藏入體內,陳男於同月25日搭機返台後,再由其他成員負責分裝、販售。

到了115年1月8日,吳姓男子再次指揮陳姓、林姓及賴姓3人前往柬埔寨,分別以吞服或藏入肛門、陰道等人體方式夾藏毒品,其中陳姓男子夾藏483公克、林姓男子117公克、賴姓女子215公克海洛因,3人於1月10日搭機返台時遭警方查獲,並當場扣得毒品。

2檢警查獲跨國運毒集團,案件涉及人體夾藏及境外郵寄包裹等運毒手法。(照片/記者 陳雅琪 翻攝)

除了利用人體運毒,該集團也透過境外郵寄包裹方式運送海洛因。115年3月14日,吳姓男子以郵寄包裹方式將560公克海洛因運入台灣,並指揮李姓、蘇姓及蔡姓3人於3月23日領取毒品包裹,再由李姓男子負責分裝、販售。

同年5月11日,吳姓男子又以郵寄包裹方式運送710公克海洛因入境,並指揮胡姓男子安排郭姓、江姓及蔡姓3人於5月13日協助領取包裹。檢察官獲報後立即指揮專案小組在桃園機場攔截並查扣毒品,並進一步向上溯源,陸續將胡姓、郭姓、江姓、蔡姓及李姓等成員查緝到案。

檢方認定,吳姓男子涉嫌發起犯罪組織,並涉及販賣、運輸第一級毒品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嫌,因此依法提起公訴;其餘13名被告則分別涉犯參與犯罪組織、販賣、運輸第一級毒品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嫌,同樣遭檢方起訴。

在具體求刑部分,檢方認為吳姓男子為集團主導者,前後4度安排跨國運輸第一級毒品,數量超過2300公克,嚴重危害國人身體健康,建請法院從重量處無期徒刑。

其中杜姓、楊姓2名被告均否認犯罪,檢方認為犯後態度不佳,同樣建請從重量處無期徒刑。李姓男子則涉嫌運輸、販賣毒品合計超過10次;胡姓、陳姓2人也被認定在集團中扮演重要角色,檢方均建請量處有期徒刑15年以上。

至於林姓、賴姓、蘇姓、蔡姓、郭姓、江姓及蔡姓等7名被告,檢方認定因缺錢花用而參與犯罪,且犯後坦承犯行,因此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8年以上。另李姓男子雖坦承部分客觀行為,但否認涉及運輸毒品,檢方認為其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建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以上。

雲林地檢署強調,運輸、販賣海洛因等第一級毒品,不僅嚴重危害國民身心健康,也破壞社會秩序,尤其利用人體藏匿方式運輸毒品,更可能直接危及運毒者自身生命安全。

檢方表示,面對跨國毒品犯罪,將持續採取「向上溯源、斷根瓦解」策略,透過檢警及相關司法機關合作,針對犯罪線索抽絲剝繭,逐層追查毒品來源、運輸管道及販售網絡,務求徹底瓦解不法集團。檢方也呼籲民眾提高警覺,若發現毒品犯罪線索應勇於檢舉,共同防止毒品擴散,維護社會治安與民眾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