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通訊診療補助與獎勵新措施 守護遠洋船員健康權益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813 15:52:04)為落實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提升遠洋漁船船員海上作業生命安全與健康權益,農業部已發布「一百十五年度至一百十八年度遠洋漁船運用通訊診察治療補助作業要點」及「一百十五年度至一百十八年度漁業團體與醫療機構建立遠洋漁船通訊診察治療合作機制獎勵作業要點」,盼透過補助經營者及獎勵漁業團體,雙管齊下全面推動遠洋漁船通訊診療,讓在三大洋作業的漁船船員,均能獲得臺灣優質醫療資源的即時守護。
漁業署說明,遠洋作業漁場距離陸地遙遠,遠洋漁船船員在作業期間若有傷病醫療需求,受限於船上醫療設施及地理距離,往往需航行數日甚至十數日就近航向外國港口就醫,不僅容易延誤最佳醫療時機,亦增加漁業經營者的營運成本。近年來隨著衛星通訊技術日益成熟,漁船配備衛星傳輸設備漸趨普及,已使海上遠端醫療之可行性大為提高。
為驗證遠端視訊診療之可行性,漁業署於114年與高雄榮民總醫院合作,試辦遠洋漁船遠端視訊診療計畫,獲得良好回饋。為擴大試辦成效並落實系統化推動,農業部依據衛福部《通訊診察治療辦法》相關規範,辦理通訊診療補助及獎勵新措施。遠洋漁船經營者運用符合《通訊診察治療辦法》規定之醫療機構提供船員診療(國際醫療照護),即可申請每人每診次最高新臺幣1萬元的醫療費用補助,每艘漁船每年度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0萬元;另為便利漁船經營者快速連結醫療資源,鼓勵遠洋漁業公、協、漁會等漁業團體,與符合規定之醫療機構建立遠洋漁船通訊診察治療合作機制,依加入合作機制的漁船數目獎勵新臺幣30萬元至70萬元。
漁業署表示,我國「漁船船員海上傷病申請救援通訊諮詢機制」等海上緊急醫療機制已運作多年,本次新開辦的補助與獎勵措施,將更進一步納入非急迫情形之通訊診療需求(國際醫療照護)。期盼透過漁船經營者、漁業團體與國內優質醫療院所共同攜手,構築守護遠洋漁民健康的防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