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海洋局籲守護蟹媽媽 落實「三不」保育蟳蟹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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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小時前
圖/興達港大發魚市巡查及宣導

【點傳媒/記者張淑慧報導】時序進入立秋,正值螃蟹肥美、品蟹正當時,為維護蟳蟹族群數量與海洋生態永續,高雄市海洋局配合農業部漁業署推動抱卵母蟹及幼蟹保育政策,呼籲漁民、業者及消費者共同落實蟳蟹「三不曲」,避免海洋蟳蟹資源「越捕越小、越捕越少」,讓蟹媽媽安心產卵,維護蟳蟹資源永續利用。

海洋局表示,每年8月1日至12月31日禁止捕撈抱卵母蟹,也就是俗稱的「開花母蟹」;此外,全年禁止捕捉未達規定尺寸的幼蟹,包括旭蟹甲殼長未滿6公分、善泳蟳甲殼寬未滿7公分,以及鏽斑蟳、紅星梭子蟹、遠海梭子蟹甲殼寬未滿9公分。

蟳蟹「三不曲」包括「不捕撈、不販售、不購買」。首先,漁民不得捕撈抱卵母蟹及未達規定尺寸的幼蟹;其次,魚市場、餐廳等相關業者不得販售或陳列抱卵母蟹及幼蟹;最後,也呼籲民眾選購螃蟹時認明尺寸,不購買、不食用抱卵母蟹及未成年蟳蟹,以消費行動支持海洋保育。

海洋局將不定期巡視漁港及魚市場攤商,並持續加強相關保育宣導,與漁民及業者共同養護尚未性成熟階段的蟳蟹資源。若查獲違反規定者,將依漁業法相關規定函送農業部漁業署核處,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海洋局呼籲,秋蟹雖美味,但永續捕撈更重要,盼漁民、業者及民眾共同響應「不捕撈、不販售、不購買」,從源頭守護蟳蟹族群,讓美味與海洋生態都能長久延續。

(圖片來源:高雄海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