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沒什麼大礙」開車落跑!前鎮男自稱吃安眠藥?結果…..
圖/撞完下車看一眼「沒事就走」男半路車拋錨反露餡!前鎮警揪出不能安全駕駛
【焦點時報/記者蔡宗憲報導】高雄市前鎮區於8月11日清晨發生一起誇張的肇事逃逸案件,一名蕭姓男子駕車不慎擦撞路旁無辜停放的車輛,下車查看後竟自認「沒什麼大礙」便逕自開車落跑;沒想到法網恢恢,車輛開到半路突然故障拋錨,讓循線追緝的警方當場逮個正著。
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當天清晨6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捷運草衙站1號出口附近發生車禍。員警趕抵現場時雖未見肇事車輛,但隨即擴大周邊區域搜尋,不久便在翠亨南路發現一輛沒有懸掛車牌、車身布滿明顯擦撞痕跡的白色轎車違規停在路邊。
正當警方準備上前盤查時,駕駛突然心虛開車竄逃,員警見狀立刻通報警網尾隨攔截,最後在南衙路與明祥街口成功將其截停。經查,47歲的蕭姓駕駛神情呆滯、精神恍惚,他向警方供稱清晨曾服用安眠藥,承認稍早確實有發生擦撞,但當下覺得「沒事」才離開現場。
警方隨後將蕭男帶回派出所進行唾液檢驗,結果驗出第三、四級管制藥品苯二氮平類呈陽性反應,且其生理平衡協調檢測亦未過關,認定已達無法安全駕駛的程度,當場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將其逮捕移送法辦。
隨後警方重返車禍現場勘查,果然在路邊停車格找到遭撞毀損的車輛,位置與蕭男說詞完全吻合。針對蕭男的一連串離譜行徑,警方也開出多張重罰:包括「無照駕駛」可處新臺幣3萬6,000元至6萬元罰鍰;「未懸掛號牌行駛」可處3,6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肇事逃逸」可處1,000元至3,000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以及「毒駕不能安全駕駛」可處3萬元至12萬元罰鍰。各項違規數罪並罰,總計最高恐面臨高達21.9萬元的巨額罰鍰。
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特別呼籲,民眾服用安眠藥或鎮靜類藥物後,若身體出現嗜睡、注意力不集中或反應遲緩等副作用,千萬不可勉強開車上路;若不幸發生行車事故,更應留在原地等待警方處理,切莫心存僥倖「看一眼就開走」,否則不僅要背負刑責,還得面臨慘重的財務罰單。
(圖片來源: 高雄市前鎮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