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毒油案知情不報? 廖偉翔:官官相護成黑心業者共犯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中報導
中聯油品致癌物超標案延燒,台中地院日前調查發現,台糖早在5月中旬通報中聯油脂311油槽原料油檢驗不合格,卻直至南僑驗出不合格、中聯油脂6月30日向主管機關通報,整起食安事件才曝光。國民黨立委廖偉翔今(3)日表示,台糖早在5月即知悉油品檢驗異常,卻未依食安法第一時間向衛生主管機關通報,導致問題油品持續流入市面,危及民眾健康;他痛批,這種「知情不報、官官相護」的作法,無異於黑心業者的共犯。
廖偉翔指出,國營事業台糖既然早已掌握油品異常情形,就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但不僅沒有通報,高雄市政府稽查也沒有查到,錯失阻止毒油流入市面的黃金時機。
廖偉翔也質疑,案件爆發後,遭羈押的業者代表竟仍能出席相關會議,究竟是由誰邀請?是否有行政院相關官員列席?會議中是否有人介入決策或提供指示?背後是否存在更高層授意、上下包庇,甚至「門神」護航等情形,都有待檢調徹底釐清。
「食安事件攸關全民健康,任何環節都不容隱匿。」廖偉翔要求檢調單位全面追查整條隱匿與利益鏈,釐清是否涉及行政失職或包庇情事,絕不能讓責任僅止於業者或基層人員。
廖偉翔呼籲,中央政府應立即擴大全國食用油源頭稽查,全面檢視現行通報與監管機制是否失靈;立法院也應儘速成立調閱委員會,全面調閱相關會議紀錄、簽核文件及決策流程,釐清行政機關是否刻意隱匿資訊、延誤處置,還給國人一個清楚真相,重建人民對食安管理的信任。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食藥署是依據《食安法》所訂定的苯駢芘標準,並針對「食用油品」,對於「脫膠原油」等半成品並非一體適用,依法並無強制通報規範,與先前南僑明知食用油品不符合檢驗標準卻未通報情況不同。
石崇良說,經高雄市衛生局調查,已確認台糖檢驗的是脫膠原油,非食用油品,依法並無強制通報規範,且該批油品遭台糖退貨後,仍存放於中聯油廠區內,並未流入市面,中聯油明知油品不符標準,卻並未及時通報,隱匿通報、繼續釋出不合標準的食用油品是最該被譴責的地方。
照片來源:廖偉翔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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