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酒駕男衝上輕軌撞斷號誌桿 酒測0.49毫克遭警送辦
創新聞/創小編
3 分鐘前

【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高雄報導】高雄市鼓山區大順一路17日晚間發生一起酒駕事故,一名64歲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路口時,疑因酒後駕車失控,直接衝撞輕軌軌道旁石墩及交通號誌桿,猛烈撞擊造成車頭嚴重毀損、號誌桿斷裂,導致高雄輕軌一度停駛。警方到場酒測,王男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9毫克,依法逮捕並依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續除刑事責任外,還可能面臨罰鍰及賠償公共設施損失。
鼓山警分局表示,事故發生於17日晚間9時30分,王男駕駛自小客車沿博愛二路由北往南行駛,行經大順一路準備左轉時,車輛疑似失控偏離車道,直接撞上輕軌軌道旁石墩及交通號誌桿,造成現場設施毀損,也影響輕軌列車正常行駛。
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後,發現王男僅有輕微擦挫傷,意識清楚,無須送醫治療。警方依規定實施酒測,結果測得呼氣酒精濃度每公升0.49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現行犯將王男逮捕。
警方隨即通知拖吊車到場排除事故車輛及障礙物,並協助恢復交通秩序,約1小時後,輕軌恢復正常營運,周邊道路交通也恢復順暢。
警方指出,王男涉嫌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依法移送偵辦;另因事故造成輕軌設施受損及影響行車安全,也涉及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嫌,一併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此外,警方表示,王男除須面臨刑事責任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最高可處新台幣12萬元罰鍰;另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規定,非捷運車輛擅自進入捷運軌道區域,可處最高7,500元罰鍰,後續還須負擔輕軌設施修復等相關民事賠償責任。
鼓山警分局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更可能危害其他用路人及公共運輸安全,切勿心存僥倖。民眾聚餐飲酒後,應善用指定駕駛、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共同維護安全的交通環境。(照片/記者 陳雅琪 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