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之眼助警緝兇:日本擴大臉部辨識搜查,引發社會監控隱憂

亞洲新聞網/楊博文
9 分鐘前

當監視鏡頭捕捉到嫌疑人的身影,AI系統瞬間完成比對,警方隨即展開追捕——這樣的畫面不再只是科幻片場景。日本警方自數年前開始運用臉部辨識技術協助偵查,將防犯攝影機與社群媒體上的影像與既有資料庫進行交叉比對,大幅提升破案效率。但伴隨技術應用範圍持續擴張,關於隱私權侵犯與監控社會的爭議也愈演愈烈。

根據Oxford Academic於今年2月發表的國際法律與資訊科技期刊分析,日本執法單位運用監視攝影機與感測器捕捉臉部影像,再由AI系統將這些影像與現有資料庫進行比對。國家公安委員會負責保管約1千萬筆公民臉部影像,並授權警方存取這些生物特徵資訊以追蹤犯罪嫌疑人。警方自數年前3月起便在全國範圍內使用臉部辨識技術,作為定位犯罪嫌疑人更高效且可靠的方式。

這項技術的應用不僅限於警方。根據日本弁護士連合会(日本律師聯合會)聲明,JR東日本鐵路公司曾啟用臉部辨識系統,將刑滿釋放者、假釋犯、通緝犯以及行為可疑者的臉部資訊註冊於資料庫中,並與110個主要車站安裝的8350台攝影機進行即時比對。當系統偵測到目標人物時,保全人員會通報警方或進行行李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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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者警告,除非在嚴格規範下運行,否則這套系統可能將日本轉變為監控社會。國家警察廳高階官員回應稱「我們僅在刑事調查範圍內並依法使用系統」,並強調會丟棄與案件無關的臉部影像。但在臉部影像資料可被即時擷取、交叉比對與利用的當今社會,一旦這類資料被登錄進資料庫,個人行為就能被準確追溯至過去並持續受到監控,對個人的精神與行動自由構成嚴重威脅。

就在科技與隱私權的拉鋸戰持續升溫之際,日本政府今年4月採取了關鍵性的監管動作。日本內閣通過個人資訊保護法(APPI)修正案,引入新的同意豁免條款、強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明定臉部辨識資料的處理義務,並賦予主管機關新的執法權力與罰則。

修正案建立「特定生物特徵個人資訊」類別(如臉部辨識資料),適用更嚴格的透明度要求,擴大個人請求刪除資料的權利,並禁止透過退出機制向第三方提供此類資料。典型範例就是從攝影機影像中提取的臉部辨識資料。企業在處理此類資料前,必須事先通知或確保使用目的與資料內容等關鍵資訊公開可查,反映出在生物特徵技術於商業與公部門廣泛使用的脈絡下,透明度義務的提升。

不過法律專家與公民團體對這項修正仍抱持疑慮。日本弁護士連合会於4月16日發表意見書表達強烈關切,指出顏面特徵資料等生物資料如同「一生不變的身體識別碼」無法像密碼般更改,批評僅以「周知・公表」作為要件的寬鬆規範,無法在日益普及的臉部辨識攝影機社會中有效防止隱私侵害。他們主張生物資料應等同於敏感個人資訊受到保護。

在歐盟,針對不特定公眾於公共空間使用臉部辨識系統原則上是被禁止的,美國各州也愈來愈多透過法律加以規範。英國民間團體包括Statewatch在內的逾20個組織聯署致函政府,指擴大即時臉部辨識技術的應用「將使英國成為民主世界的異類」,呼籲撤回相關計畫。相較之下,日本在這波全球監管趨勢中的法制回應顯得較為緩慢。

歐盟AI法案將回溯性臉部辨識技術用於執法目的列為高風險AI系統,自2026年8月2日起,針對疑似或已定罪者進行目標搜索的回溯性臉部辨識使用將受到額外條件與保障措施約束。美國方面,已有15個州採取行動限制或禁止執法單位的某些臉部辨識應用(包括在隨身攝影機影像上的使用),但聯邦政府與多數州仍缺乏明確且具約束力的標準來保護民眾隱私與公民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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