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台灣校園需要權利與責任的重新平衡

匯流新聞網/匯流筆陣
13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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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晴/退休人員

近年來,隨著人權教育普及,學生權利意識逐漸提升,這原本是民主教育的重要成果。然而,當權利意識高漲,責任意識卻未能同步建立;老師不再只是教育者,反而可能成為最容易被質疑、被投訴,卻最難為自己發聲的一群人。

電影「The Good Teacher」描繪一位充滿教學熱忱的法語老師朱利安,因課堂上一句原本出於文學教學的比喻遭到誤解,進而被捲入疑似性騷擾指控。在情緒與輿論推波助瀾下,老師從教育者瞬間成為被審判者。

現實中的校園,同樣不乏類似情況。一位國小代課老師接手六年級社會課時,一名學生上課途中自行離開教室,事後卻向主任表示是老師指示他離開。在缺乏直接證據的情況下,老師一度陷入自證清白的困境,最後幸賴其他學生作證才還原真相。

另一位老師則在課堂上討論社區火災事件,依據當時媒體報導說明可能肇因於充電設備,沒想到隔天便接獲家長投訴,認為老師傳遞錯誤資訊。這些案例反映出一個令人憂心的現象:家長與學生對教師的信任愈來愈脆弱。當出現誤解時,部分家長選擇的不是先與老師溝通,而是直接向學校、教育局甚至民意代表投訴。而且,目前的申訴制度幾乎沒有成本,即使最後查證結果證明投訴不成立,教師仍需耗費大量時間撰寫報告、接受調查與說明。

長期累積下來,這種壓力不只是行政負擔,更可能影響教師身心健康。近年來,教師因工作壓力、校園衝突與投訴問題而出現憂鬱、焦慮甚至輕生的案例時有所聞。這不只是個別悲劇,更是整體教育環境發出的警訊。

在加拿大,許多省份的教育法明確規定,學生除了享有受教權,也有維護安全學習環境的責任。若學生持續干擾課堂、霸凌同學、拒絕遵守合理規範或妨礙教師正常教學,學校可依情節採取留校反省、停課,甚至轉學或退學等措施。

而在英國,許多學校採取分級申訴制度。家長若對教師有疑慮,必須先與教師溝通;若無法解決,再由校長介入;最後才進入董事會或教育主管機關審查。這樣的設計鼓勵對話與釐清,也避免投訴制度淪為施壓工具。

台灣的教育改革下一步,不應只是繼續強化權利保障,更應建立責任對等、程序合理的制度,讓學生、家長與教師都能在公平的框架下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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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Pngtree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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