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錢了!最高可領9.6萬  申請方式一次看

品觀點/品觀點綜合編輯
1 小時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推出「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政策,鼓勵青年提升職能投入重點產業。適用對象為15歲至29歲本國籍失業青年,以課程開訓當日身分認定為準。

青年需報名勞動力發展署及各分署自辦、委辦或補助之失業者職前訓練課程,或「產業新尖兵計畫」相關課程。產業新尖兵計畫課程須達每月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且訓練期間至少30日。

獎勵金每月8千元,每30日為一計算單位,訓練期間滿1個月以上始可請領。若遇畸零日數,未達50小時者發給半個月獎勵金,達50小時以上者發給1個月。申請流程為完成課程報名後,於開訓後10個工作日內提供個人金融帳戶資料,各分署將於開訓後每滿30日審核並撥付當期獎勵金。

另一項「五五就業獎勵」計畫則針對中高齡就業市場。適用對象包含年滿55歲以上民眾,以及年滿45歲以上已依法退休者。申請者須離開職場連續達3個月以上,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諮詢後領取「五五就業推介卡」。

獎勵金發放標準為全時工作者每月1萬元,部分工時工作者依薪資標準分別給予5千元、3千5百元或2千5百元。獎勵金按受僱期間月數核發,每人合計領取月數不得超過6個月。

兩項政策皆有相關限制,青年因參加訓練課程領取學習獎勵金以1次為限,依法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不得重複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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