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莫泊桑《項鍊》的結局/陳慧文

台灣好報/好報 編輯
2 分鐘前

陳慧文

著名的莫泊桑短篇小說《項鍊》中,女主角瑪蒂達向閨蜜珍娜借了一條鑽石項鍊,戴著它參加一場上流階層的盛宴,卻在參加宴會後的回家途中遺失了。她與丈夫四處借錢,買了一條3.6萬法郎、樣式差不多的鑽石項鍊還給珍娜;其後夫妻倆為了賠償借款,十年來努力工作、犠牲生活品質,終於還清債務。其後,瑪蒂達與珍娜在路上相遇,交談中才知珍娜當初借她的項鍊並非真鑽,只值500法郎。

國中初讀這篇小說時,覺得:只為了一個晚上的光鮮亮麗,付出十年的青春,幾乎一輩子就這麼完了,真慘啊!

大學時代重讀這篇小說時,雖知作者本意是勸人不必愛慕虛榮,所以小說在揭示真相時便戛然而止;但亦約略想到:接下來於情於理,珍娜極大機率會把真鑽項鍊還給瑪蒂達。從小說中的敘述來看,珍娜絕非貪小便宜之輩,否則在得知真相時,盡可不動聲色、暗爽在心,把真鑽據為己有。相反的,珍娜生活無虞,對朋友雖有點炫富及優越感,但也慷慨真誠,在看到瑪蒂達因十年艱苦而容貌憔悴時,也相當驚訝與同情;那麼,她很可能不會繼續佔有那條本就不屬於她的真鑽項鍊。而以瑪蒂達自尊心及責任感強烈的性格看來,收回真鑽項鍊後,一定會還給珍娜原本項鍊所值的500法郎。如此,事情便有了既不傷害友情、又公平合理的解決。而瑪蒂達夫妻拿回真鑽項鍊後,可以當傳家之寶,也可以加以變賣,拿到人生的第一桶金,再善加利用。試想若無此番波折,十年來瑪蒂達仍聘請女傭而非自己全攬家務,其丈夫並未兼差、且仍不時將餘錢用於自己的娛樂(如:小說中提到的獵槍)或妻子的禮物,那麼日子雖不辛苦,但十年後想必無啥恆產積蓄;如今倒好,累積一筆可觀財富,也算是變相儲蓄,十年辛勞不算白費。只是瑪蒂達的美貌不再,令人略微唏噓。

年過半百再細讀本文,又有另一番胡思亂想。首先是瑪蒂達起初的抱怨和虛榮,其不甘心之處,主要是自恃美貌及攀比閨蜜。對十九世紀的女子來說,美貌就是婚姻市場的資產,她自認姿色不遜於閨蜜,但丈夫的財力卻不如人,因此她怨天尤人,潛臺詞便是懊悔當初選錯夫婿,沒有再待價而沽,躋身上流。然而如此,豈不把自己當成貨物了嗎?豈不把幸福的鑰匙放在別人的手上了嗎?如今二十一世紀的女子,有更多的選擇可以獲得自我實現和成就感,這是值得慶幸的。只是攀比之心仍然有之,尤其在網路社群發達之下,有的人相當羨慕他人在網路上呈現的豐富美好,其實「人比人,氣死人」,要比的話永遠比不完,不如知足常樂,過好自己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再者令我好奇的是:500法郎和3.6萬法郎代表的意義。經過查詢,500法郎相當於當時中產階級公務員大約三個月的薪水,所以即使不是真鑽,也並非廉價。而3.6萬法郎相當於瑪蒂達丈夫大約十八年的薪水,依小說所述,丈夫原有前人留下的1.8萬法郎遺產,其後夫妻皆賣力工作、節衣縮食,在十年還清債務,這不得不佩服他們的誠意和毅力。現今社會有些人債臺高築卻不以為意、死拖活賴,甚至以詐騙維生,比起他們,瑪蒂達夫妻實在可敬得多。

最令我有感的是:年幼年輕時對瑪蒂達付出的十年青春相當惋惜,覺得「人生能有幾個十年?」如今這把年紀再看,卻覺得:「瑪蒂達從二十幾歲欠債、到三十幾歲還清,根本還年輕得很啊!人生還大有可為呢!」再上網查詢一番,十九世紀法國女性的平均年齡雖只有五十歲左右,其實是被嬰兒夭折的數量拉低,一般女性壽命大多能達到六十歲以上。而瑪蒂達在這十年間應已養成了吃苦耐勞的習慣,其後的日子應如倒吃甘蔗,若能知福惜福,心平氣和,樂觀度日,容貌自會逐漸健康朗潤、顯得年輕起來。何況她還有位如此老實正直、願意承擔、始終陪伴支持她的丈夫呢!人生的路沒有白走的,有時繞個彎無妨,天無絕人之路,咬牙撐過困境,柳暗花明又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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