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專法7月上路 平台違約補償半年均薪
外送平台管理將進入專法時代。配合《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於7月21日施行,勞動部預告3項子法草案,針對報酬計算、訂單資訊揭露、停權申訴及契約終止補償等事項訂定細部規範。其中,未來若發生消費者棄單、店家臨時取消出餐等不可歸責情況,平台仍須依外送員實際投入的外送服務時間給付報酬,且不得低於按最低工資換算時薪的1.25倍,即每分鐘至少4.08元。
同時,外送服務時間將以分鐘為計算單位,未滿30秒不計,30秒以上則以1分鐘計算;外送員報酬不包括消費者、合作商家或平台給予的小費、實物及其他非屬勞務對價的饋贈,藉此釐清平台應給付報酬與額外贈與的界線。
勞動部表示,此次預告內容包括《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施行細則》、《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之經濟補償發給辦法》及《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3項草案,預計6月底前完成相關法制作業。另涉及消費者及合作商家權益的定型化契約與合作契約範本,將由交通部及經濟部另行研訂。
此外,訂單資訊揭露將更完整。未來平台派單時,須向外送員提供預估基本報酬、各項獎金、取送地址與樓層、行車路線及里程、付款方式、預估完成時間,以及商品內容與數量等,讓外送員在接單前先評估距離、時間、風險及報酬是否合理。
停權與終止契約則是另一項重點。勞動部說明,平台對外送員停權的事由及期間,均須事先公告,且必須符合明確性、可歸責性、公平性與比例原則。平台決定停權或終止契約,須說明具體理由、生效日期,並提出救濟管道及申訴期間等資訊,避免外送員權益受到影響時,無法掌握原因或提出救濟。
為避免申訴案長期懸而未決,子法要求平台建立正式申訴機制,並成立獨立處理小組。一般申訴案件處理時間不得超過21日,涉及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的申訴案不得逾40日。後續認定為錯誤停權或錯誤終止契約,平台要依據事先公告的補償機制辦理。
至於經濟補償部分,平台簽訂契約如有虛偽不實情形,或違反外送服務契約、外送專法及其他法令規定,導致外送員權益受損,外送夥伴可主動終止契約並請求補償。補償金額依實際提供外送服務總時數換算年資,每滿1年發給0.5個月平均報酬,未滿1年按比例計算,最高可累計至6個月平均報酬,且應於契約終止後60日內撥付。
勞動部指出,外送專法立法背景,與平台業者過去曾片面調降報酬、停權及申訴制度不夠透明有關。隨著3項子法公告,外送產業將從過去依賴平台規則的管理模式,逐步轉向由法規明定基本保障、資訊透明及救濟程序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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