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寵物餐廳爆爭議 飼主被控虐犬遭裁罰7.5萬

【創新聞記者 陳雅琪/苗栗 報導】苗栗縣西湖鄉一間以黃金獵犬為主題的寵物餐廳,近日遭民眾檢舉疑似不當對待犬隻,引發外界關注。苗栗縣政府表示,經動物保護防疫所會同警方稽查後,陳姓飼主坦承曾對犬隻有逾越合理管教之行為,已依《動物保護法》裁罰新台幣7萬5000元,並持續列管追蹤。
遭檢舉的業者位於西湖鄉、以「獵犬不打獵」為名經營,店內飼養多隻黃金獵犬作為特色賣點,平時吸引不少民眾前往用餐與互動。然而,有電子媒體報導指出,業者曾出現以椅子丟擲犬隻、鞭打等疑似不當對待行為。
苗栗縣政府指出,相關檢舉於今年4月1日由民眾透過社群平台提出,並提供涵蓋112年至114年間共4段不同時間的影像資料。畫面內容顯示,飼主對犬隻有拖行牽繩、鞭打、丟擲椅子及腳踢等行為,經判定已明顯超出合理管教範圍。
動防所於4月2日會同警方前往現場稽查,發現犬隻與飼主皆設籍於台中市,平時犬隻在台中飼養,僅營業時由飼主載運至苗栗店內使用。現場共計10隻黃金獵犬,均已完成晶片植入及絕育程序。經獸醫師檢查評估,犬隻外觀健康,未見急性傷勢,互動狀況正常,亦未出現明顯畏縮反應。
針對檢舉影像內容,陳姓飼主坦承為本人行為,並解釋因犬群間偶有因階級產生衝突,為避免進一步爭執才以較大動作進行分開控制。然而縣府依據事證認定,其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不得傷害動物之規定,並依同法第30條裁處最高罰鍰7萬5000元。
縣府表示,考量犬隻整體健康狀況尚可,未達緊急安置或沒入程度,目前暫不予以收容處置,但將持續列管追蹤。同時也已函請台中市動物保護機關針對實際飼養地進行後續訪查,透過跨縣市合作機制,確保動物福利與飼養管理符合法規規範。
對此,陳姓飼主也透過臉書粉專回應指出,相關影片為去年家務糾紛期間提供給社工的資料,被截取片段放大解讀。他表示犬隻平時皆有良好照顧,僅在犬群衝突時才會採取較強制方式介入,並坦承自身管教過當,對外界觀感造成影響表達歉意,但也強調不希望內容被刻意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