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正式更名公路養管費 逾期未繳最高罰三千元
引新聞/編輯中心
65 天前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立法院於去年12月2日三讀通過公路法修正案,將長期沿用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新名稱的目的在於讓民眾一眼看出此費用的用途,即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並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此次更名僅調整費用名稱,每年的開徵期程、繳費方式及繳納金額均維持不變。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提醒,115年度春季公路養管費繳費期限為115年3月31日,未依限完成繳納者,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請車主及早繳清。
尚未完成繳費的車主,可善用11種行動支付方式繳費,包含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全支付、台北富邦銀行及愛金卡等,毋須出門即可完成手續。若繳費單遺失,車主可上監理服務網或下載監理服務APP查詢補單,或至超商多媒體設備以車號及身分證字號補單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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