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監委私用公務車調查出爐 林郁容道歉、王榮璋被促注意

上報/上報快訊/陳安利
111 天前
監察委員公務車使用爭議調查結果出爐。監察院公布紀律委員會完整調查報告,院會決議對林郁容處以「以口頭或書面於院會時道歉」處分,對王榮璋予以「促其注意」;至於蘇麗瓊因牙痛就醫後即返院辦公,院會認定尚屬合乎情理,難予苛責,並要求秘書處從法規與制度面檢討改進。


監察院說明,紀律委員會就「公務車案」為求嚴謹,先行蒐整資料、調閱卷證,並通知相關人員與單位說明,歷經2次約詢、5次會議審議後完成調查報告,提送院會討論修正並通過。


院方指出,監察委員屬特任職政務人員,執行監察職務具特殊性與保密需求,工作內容涵蓋人權保障案件及調查案件之諮詢、約詢與履勘等,其差勤與用車管理,與機關正副首長相近;相關規定亦明訂,公務車得因公務需要、安全考量及符合社會相當性之活動使用(含上下班)。


調查報告指出,林郁容於去年5月26日搭乘公務車期間,先至監察院附近接送其女,再前往桃園機場接送其子後返回臺北住處,已逾一般社會對合宜用車的認知,易損及監察委員形象,院會因此依自律規範作出道歉處分。


另據調查,王榮璋於同年5月9日搭乘公務車途中前往理髮店後返家,雖未涉重大違失,但仍易受外界質疑,院會決議予以「促其注意」;至於蘇麗瓊因本院醫務室暫停服務,牙痛就醫後即返院處理公務,院會審酌其用車目的在於避免公務因急病中斷,具社會相當性,於法無違。


監察院強調,本案顯示公務車管理在法制與制度面仍有不足,相關規範的適用與對外說明亦未臻周延,致外界產生公器私用的質疑。院會已責成相關單位儘速檢討改善並加強說明,力求周延,以維護監察院整體形象。(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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