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宣布不副署《眷改條例》 卓榮泰: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上報/上報快訊/林士芬
111 天前

立法院日前通過國民黨團版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案,將「國軍老舊眷村」的定義,從原本的民國69年放寬至民國85年,並新增「有改建必要」的條款,被視為幫助北市慈仁八村無法改建的問題解套。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6日)表示,此次修法有違《憲法》平等原則跟權力分立原則,因此他將不副署此次修正案。


立法院於今年1月16日三讀通過由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案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將「國軍老舊眷村」適用對象從民國69年12月31日前,放寬至民國85年2月5日以前,並新增有改建之必要條款,幫助北市慈仁八村50戶住戶長期無法改建的問題解套。

 

對此,卓榮泰表示,立法院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的修正,完全針對特定個案所為,已明顯違反平等原則,更無視於已確定的司法判決,同時也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造成負擔,甚至還侵犯行政院依照《憲法》形成施政計畫,以及編列跟提出預算的專屬權。

 

卓榮泰強調,為捍衛《憲法》的平等原則跟權力分立原則,他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決定不副署此次《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案。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則補充說明,此案實際上只適用在某眷村,是典型針對特定案件所進行的個案立法,此次立法不僅無視個案早已經過司法判決敗訴確定,更悖離司法院釋字第793號解釋所示的「個案立法禁止原則」,且修法結果將增加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負擔,使國家福利資源無法公平分配,明顯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李慧芝提到,立法院此次修法更侵害行政院依憲法形成施政計畫,以及編制並提出預算的專屬權,因此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已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權,決定就本次修正條文不予副署,以捍衛憲法平等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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