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體操「魟魚老師」猥褻男童還拍不雅照 重判12年定讞

上報/上報快訊/王敬
143 天前

新竹一名外號「魟魚老師」的林姓體操社團指導老師,涉嫌在帶領寒、暑假營隊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猥褻多名男童,不僅用手、生殖器摩擦臀部等方式侵犯男童,更在學童穿著連身體操服時將其衣服掀開,拍攝臀部不雅照片。一、二審法院審理後均判處有期徒刑12年。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今天(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外表無害、具名校學歷,自2022年長期擔任學校營隊指導老師,負責帶隊與照顧學童,成功取得家長與學童信任。沒想到,他卻多次藉由夜間共宿、教學及照護名義,猥褻對多名男童。

 

2024年1月冬令營期間,林男連續對3名男童下手。一名男童遭林男假藉按摩名義連續兩晚撫摸、並以下體磨蹭,直到射出。男童心理受創、無法入睡,白天參加完活動返家時告訴母親自己被性騷擾。

 

事發後,林男隔兩天再度鎖定其他男童,以同樣手法犯案;再隔幾天,換了一批新的營隊學童,林男又鎖定另一名男童,以擦酸痛軟膏為由,脫下男童褲子,並用生殖器磨蹭其大腿,同樣直到射出為止。

 

同年7月夏令營期間,林男再次利用共宿機會對第四名男童下手,更以手指戳其肛門,導致被害男童情緒受創,拒絕再與林男同住。沒想到,不肯罷休的林男竟找上男童的哥哥,同樣趁著共宿時脫光自己的衣物,再脫下男童哥哥的褲子,以下體磨蹭、猥褻得逞。

 

案發後,檢方聲請羈押林男獲准,並在其個人手機中查獲多達12張不名男童的臀部照片。進一步追查發現,林男曾於2023年間,在新竹某國立大學指導某男童分腿動作時,趁機將其連身體操服掀開,拍攝臀部不雅照片,檢方也對林男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期間,林男均未否認其犯行。一、二審法院認為,林男犯罪情節重大,因此量處有期徒刑12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今裁定駁回上訴,判決確定,林男將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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