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出者付費」高市廚餘代處理將收費 2026年3月起分階段減價實施
上報/朱窈慧
149 天前
因應非洲豬瘟防疫政策,高雄市政府率先全市禁止以廚餘養豬,並同步規劃廚餘回收處理的長期因應措施。高雄市環保局表示,為落實「產出者付費」原則,將自2026年3月1日起,針對特定對象實施廚餘代處理收費,並採分階段減價方式辦理。
環保局指出,中央已宣布自2027年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並將2026年訂為「有條件廚餘養豬」的轉型期。高市府自豬瘟疫情爆發後,即超前部署,全面禁止廚餘養豬,以降低防疫風險。考量未來廚餘回收與處理成本,市府同步啟動收費制度規劃。
環保局說明,目前由清潔隊收運、且清除處理費隨水費附徵的家戶,仍維持免另行收費;至於未隨水費附徵清除處理費者,則將依《高雄市代處理廢棄物收費管理辦法》,自2026年3月起,在岡山、仁武及南區三座焚化廠等指定場所,針對進場代處理廚餘開始收費。
為配合中央政策轉型期,環保局規劃分階段減價收費。第一階段自2026年3月1日起,處理費減收50%,事業及非家戶每100公斤收費157.5元,清除機構以專車受委託清除家戶廚餘者,每100公斤收費102.5元;第二階段為2027年至2028年,處理費減收33%,事業及非家戶每100公斤收費211.1元,清除機構每100公斤收費137.4元;2029年起,則將依未來生質能源廠的營運收費標準計收。
環保局長張瑞琿表示,廚餘禁止餵養後,短期將以堆肥處理及瀝乾後焚化為主要方式,並要求焚化廠作業須確實混拌、即時投料,嚴格控管爐溫與排放監測。今年10月起已強制規定廚餘需瀝乾後方可焚化,目前焚化爐運轉情形穩定。
張瑞琿指出,市府除持續擴增堆肥設施量能,長期也將以促參方式規劃興建生質能源廠,預計2028年底完工營運,未來可透過厭氧消化產生沼氣發電,兼顧廚餘處理、環境保護與能源回收效益。
環保局也呼籲,家戶、各級機關、學校及事業單位在排出廚餘前,務必做好油水分離與源頭減量,並持續落實一般垃圾、資源回收與廚餘分類,共同推動垃圾減量與資源循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