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立委出缺即補選 藍綠白共識三讀通過

上報/上報快訊/胡玟惠
153 天前
立法院今天(26日)召開院會,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原住民立法委員於任期中出缺時,無須再等缺額達一定比例,即可依照一般區域立委方式辦理補選。相關條文經修正後,原住民立委補選制度將與一般立委一致。表決結果為出席106人,全數贊成,修法案順利通過。

 

本次三讀通過的內容,為國民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0條、第70-1條、第71條及第73條,刪除原先規定須達一定缺額比例始得補選的限制,未來只要原住民立委出缺,即依法啟動補選程序。此外,院會亦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7條修正案,明定為保障原住民族投票權,選舉委員會得另設投票所,或於一般投票所內辦理各類選舉投票,不受原須於戶籍地投票之限制,以確保原住民族投票便利與權益。

 

在討論階段,無黨籍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指出,過去九年民進黨執政期間,相關法制長期存在歧視問題,原民立委出缺須達一定席次才能補選,與一般立委待遇不同。她強調,《憲法增修條文》本意即在保障原住民族參政權,既然一般選區立委出缺即可補選,原民立委也應比照辦理,才能真正落實平等,讓族人擁有完整政治權利。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麥玉珍表示,民眾黨支持將原住民選舉制度與一般選區一致,因設立原住民保障名額,本意即在確保原民在國會中有充分發聲空間。她指出,現行制度卻出現差別待遇,同樣身為立法委員卻無法享有相同補選機制,違反平等原則,也削弱原住民代表性,因此有必要透過修法加以調整。

 

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則表示,原住民族基本法、原住民族紀念日等制度,皆是在民進黨執政期間推動完成。他認為,若涉及不在籍投票等制度,應同步檢討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與公職人員選罷法,而非僅修正部分條文。至於補選制度,他指出,現行制度設計是考量多席次選區運作,若每出缺一席即補選,恐導致政黨反覆操作,形成制度失衡。

 

鍾佳濱進一步指出,若依現行設計,五席立委的選區中,只要出缺一席,掌握多數的政黨就有機會藉此擴大席次,這將造成制度上的不公平。民進黨主張,應朝向單一選區制並配合補選機制調整,才能真正達到公平競爭。儘管民進黨團於二讀時對國民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投下反對票,但在三讀表決階段,朝野三黨最終全數投下贊成票,立法院長韓國瑜當場表示「兩黨都贊成?」,並宣布修正條文以出席106人、全數同意的結果通過。(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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