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律師質疑證人遭「洗筆錄」 檢方回擊:斷章取義
上報/上報快訊
155 天前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今天(23日)開庭,勘驗關鍵證人廖力廷的筆錄,發現廖力廷的原始證詞是「沒有對價關係」、「是政治獻金」,卻一路變成「還錢是因為知道被監聽」。鄭文燦辯護人指出,檢方將證人模糊的記憶「揉捏」成符合預設的「合成證詞」,根本是「洗筆錄」的行為。檢方晚間回擊,表示辯護人斷章取義才是在洗筆錄。
鄭文燦辯護律師指出,廖力廷在偵查期間的回答多數為「我真的忘記了」、「我真的想不起來」,大部分是坦承記憶模糊或記憶錯亂,這些對鄭文燦極為有利的關鍵供述與核心問答,卻在正式卷內筆錄中「被消失」。但勘驗偵訊內容卻發現,調查官與檢察官竟以「大家會相信嗎」、「這很明顯就對價了」、「我幫你恢復記憶」等語強力施壓,生將證詞導向有罪指控。
鄭文燦辯護律師指出,起訴書提到「鄭文燦因知悉監聽而退款」,但廖力廷的說法前後竟出現「6個版本」。辯護律師也整理出廖力廷「根本沒印象、被誘導出來」的重要內容,認為廖力廷的證詞是在長達7年後、記憶淡化之際,在權力不對等的壓力下,為求交保而產生的「合成證詞」,呼籲法院應正視檢調「洗筆錄」的問題。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檢方晚間也回應鄭文燦方的指控。檢方強調,訊問過程中,廖力廷有停頓思考,筆錄記載與證人最終陳述真意大致相同,並沒有曲解證人陳述意思,也沒有洗筆錄,而廖力廷在應答時還能反駁檢方說法,可見對方相當清楚。至於廖力廷索要檳榔時,檢察官也覺得奇怪,後來得知與他個人宗教信仰有關所以同意提供,但廖力廷現場並沒食用,檢方也質疑辯護人斷章取義、擷取片段的勘驗方式才是「洗筆錄」。(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