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費案翻盤後公開露面 高虹安停職1年5月:盼市長復職越快越好

上報/上報快訊/李唯甄
163 天前

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捲入詐領立委助理費案,昨天二審大逆轉,貪汙部分無罪,量刑從7年4月改為6月,且得易科罰金。內政部今(17日)也證實已收到新竹市政府來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新竹市長職務。高虹安今天出席公開活動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內政部回函,「希望復職越快越好」。

 

依照《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的貪汙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依前述規定停止職務者,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內政部長劉世芳今早表示,相關公文正在簽辦中,「會相當地快」。

 

高虹安今天出席新竹市十校藝術聯展開幕活動,她受訪時表示,復職申請目前仍在處理中,她希望能越快越好,「畢竟復職等了非常長的時間,停職的時候我也沒有忘記我對新竹市還有很多責任在」,盼能盡快回到市府工作。

 

至於何時會回歸民眾黨?高虹安表示,還沒與黨內進行討論,目前最重要的是趕緊回到市政崗位上,將政見依序兌現。她也強調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希望外界看到詳細的判決內容再做評論,尊重司法及法院。(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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