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曲歌王」不滿被影射酒後性侵 反控誣告敗訴原因曝光

上報/上報快訊/陳安利
167 天前
客語金曲歌王黃連煜去年遭女網友影射酒後性侵,刑事偵查已認定罪嫌不足並予不起訴處分;然而,他後續提出的民事求償卻遭法院駁回。黃連煜今天(10日)透過律師表示,雖然難以接受判決理由,但漫長訴訟已讓他身心俱疲,決定不再上訴,同時呼籲外界停止散布不實指控,讓事件回歸平靜。


事件起於前年,一名女網友在社群貼文稱自己做了一場夢,以「褲子脫下來,然後下體被異物插入」等細節影射黃連煜涉有性侵行為,引發輿論關注。黃連煜隨即否認,檢方調查後也認定證據不足而不起訴。不過,他認為貼文已嚴重損害名譽,遂循民事途徑求償。法院審理指出,貼文並未指名道姓,加上女網友提出的證據足以證明其心理歷程具一定事實基礎,因此認定張貼文章及提告行為均屬合法言論範圍,不構成名譽侵害,最終駁回黃連煜之訴。


針對敗訴結果,黃連煜透過律師發聲明表示,女網友的不實暗示確實重創其名譽,民事訴訟原意是追求公道,但法院以「貼文並無指名道姓,一般人難以辨認指涉黃連煜」、「言論自由」、「不能舉證誣告故意」等理由未予採納。他坦言難以接受,但長期訴訟已讓他與家人身心俱疲,既然刑事偵查已還原真相、證明清白,決定不再上訴,也希望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


律師最後提醒各界尊重司法調查結果,即日起停止散布、轉發任何有關黃連煜名譽之言論,並請予以刪除;若仍有人惡意造謠、中傷當事人,將依法追究責任。 (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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