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辦「唱和中共」藝人案半數回覆推給經紀公司 陸委會稱不代表可免責

【記者 丁倩/台北 報導】針對多位台灣藝人之前曾在中國官媒《央視》活動中轉發「中國台灣必歸」相關圖文一事,陸委會與文化部已召開專案會議,確認包括歐陽娜娜、侯佩岑在內的20餘位藝人列為重要行政查核對象。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年5月曾表示,若藝人於敏感時刻轉發中共訊息,將被視為具有合作性質,政府會同文化部展開行政查核。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指出,已陸續通知部分「唱和中共的台灣藝人」要求說明狀況,並發函給本人或經紀公司,釐清轉發行為是出於個人意願或公司安排。陸委會證實,目前已有10餘位當事人回覆,而說明期限已設定,若逾期不回覆,將視同放棄說明機會。梁文傑強調,目前尚未做出處分,但如期限屆滿仍未收到說明,將會儘快做出裁處。
事件起因於今年3月,中共官媒《央視新聞》製作「中國台灣必歸」圖片並要求轉發,台灣藝人包括歐陽娜娜、歐陽娣娣、侯佩岑、張韶涵、趙又廷、陳志朋、楊宗緯、陳喬恩、汪東城、文淇……等人皆於微博轉發,引發爭議。據悉,多數經紀公司回應政府調查時表示,「藝人沒那個意思」,並稱該行為為經紀公司統一操作。然而,梁文傑強調,若當事人聲稱由經紀公司代為發文,並不代表可以完全免責,陸委會將依事證判定責任歸屬。
這次的「唱和中共」事件,說白了就是幾位台灣藝人在微博上轉發了「中國台灣必歸」的圖文,結果在台灣這邊引起很大反彈。有人覺得藝人只是配合中國宣傳,有點「踩到雷」,也有人認為他們只是照經紀公司的指令行事,沒那麼嚴重。問題是,兩岸關係本來就很敏感,尤其牽扯到政治立場的時候,任何一個動作都可能被放大。藝人平常在兩岸跑市場,賺錢不分國界,但遇到這種政治議題時,就很容易陷入「兩邊都不討好」的局面。
政府這次的查核是想表態:在敏感時刻轉發中共訊息,不是「沒想那麼多」就能帶過去的事。不過,反過來看,如果對藝人處分太重,也可能讓大家之後在文化交流上更保守、什麼都不敢碰,最後反而讓兩岸之間的互動越來越冷。所以,不管是藝人本人還是經紀公司,以後在發文或轉發東西前,都要先想清楚,這往往不是單純的宣傳,還是背後帶有政治意味,不然一個小小的轉發,可能就會換來一場大風波。(照片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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