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賣家竟傳「不取貨就提告」恐嚇訊息!她氣炸:不想取貨了
品觀點/品觀點綜合編輯
1 年前
近日,一名網友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文表示,在網路平台購物時遇到令人不快的經歷。明明取貨期限尚未到期,賣家卻傳來威脅性訊息,引用刑法第355條,聲稱若不取貨可能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賣家更表示將在貨物退回7日內提起訴訟,並申請將買家納入失信人員名單。
這則貼文迅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累積超過3萬人回應。許多人表示同理心,分享類似經歷。有網友建議可以「取貨後秒退貨」,也有人提到曾遇到類似情況而選擇直接檢舉賣家。然而,也有賣家現身說法,表示理解客戶可能會忘記取貨,但認為這種恐嚇手法確實不妥,建議應以更善意的方式提醒。
對此,網紅「巴毛律師」曾就相關問題進行解答。她表示,雖然刑法中確實有間接毀損罪,但如果只是單純忘記取貨,或因故無法取貨,甚至是臨時改變主意不想要商品,都不會構成間接毀損罪。她解釋,要構成此罪,必須是多次故意購買同一家店的商品然後不取,例如反覆訂購披薩卻在送達時拒收,如此行為約2至3次才可能構成犯罪。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也對此議題有所說明。一般而言,網路購物消費者享有7日猶豫期,可在到貨前或取貨後7日內解約退貨,不會構成犯罪。但客製化商品、生鮮產品等特殊商品則不適用此規定。消保網同時提醒,若買家無購買意願仍惡意下單、棄單,可能構成間接毀損罪,若造成廠商損失,還可能需負擔民事賠償責任。
專家建議,買賣雙方應以理性、善意的態度溝通。賣家可以適度提醒,但不應使用威脅性語言;買家則應在約定期限內及時取貨,若有特殊情況也應提前告知賣家。良好的溝通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維護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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