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昨(12)日0時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員警不畏天氣嚴寒,於中華西、健康路口擔服取締酒駕路檢勤務時,同仁眼尖見一黑色轎車於路口停等紅燈時,見前方有路檢點,駕駛人遂與乘客互換位置行為,形跡可疑員警見狀遂上前攔查,在下車查證身分過程時,發現原駕駛人因故駕照已遭吊銷,且為5年內累犯,見警於前方攔查,為規避高額罰款才冒險於路口與乘客互換座位意圖蒙混過關,惟仍逃不過警方法眼,案經警方查證屬實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無照駕駛5年內2次以上累犯,開罰新台幣兩萬四千元。該男子聽到後後悔不已,直嘆划不來早知如此應搭車出門,不應心存僥倖害人害己。 近日年節將屆且天氣嚴寒,尾牙飲宴機會增多隱藏酒駕風險,本分局加強路檢攔查酒後駕車違規,決不讓市區道路潛藏任何「肇事未爆彈」,經統計去(113)年全年,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員警計線上主動查獲169件南區酒駕案件,執法量能較前(112)年同期增加23件增幅達11%,肇事件數則較去年同期減少3件,肇事降幅達5%。確實有效遏止交通事故發生。 第六分局長林獻力表示:今年冬天較往年低溫,飲酒機會增加。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心存僥倖,忽略酒駕發生事故的嚴重性,尤其1件酒駕肇事往往會造成至少2個家庭悲劇影響甚鉅。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如駕駛人因酒駕吊扣或吊銷駕照期間又無照駕駛上路,除原罰鍰外另有加罰新台幣一萬二千元罰鍰規定。警方為維護轄內交通順暢,加強保護用路人安全,將持續辦理取締酒後駕車工作,取締嚴懲酒後駕車及重大交通違規惡行,請民眾酒後務必找代駕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以免害人害己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