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 陳維鈞/高雄報導】高雄再傳虐嬰事件,一位母親在網路社群 Threads 貼文指控,將雙胞胎女兒交給自稱有護理背景的林姓保母照顧,詎料竟遭粗暴摔、打的虐待。這位母親說,保母道歉並要求不要提告,並聲稱不會再做保母,「若不答應她,她會以死負責」,傷心的母親仍堅持報警,並通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局證實獲報,已展開調查。
該名母親貼文指出,從沒想過保母虐待幼兒的事會發生在她身上,前面兩個兒子都是自己和家人帶,她千求萬求得來的寶貝女兒們居然被保母虐待。「這名虐待雙胞胎女兒的林姓保母,因為照顧好幾個朋友的寶寶,且因保母具有護理背景,也是待過嬰兒室出來的合法保母,經由朋友們介紹,讓這名保母照顧雙胞胎女兒」。
該名母親說,「看到我兩個女兒被保母粗魯虐待的影片,我真的哭出來……」,雖然保母一直抱歉,並要求她不要提告,聲稱不會再做保母了,若不答應她,她會以死負責。悲憤的母親不滿林姓保母虐嬰行為,怒指寶寶遭摔、打而哭泣時,保母有放過她們嗎?虐待她的孩子還情勒她;「一開始都好好的,監視器也不斷在查看,真的沒辦法想像孩子居然會成為被虐者」。
該名母親表示,人真的不可貌相,看起來很專業清秀的保母,居然是虐待者,她已通報社會局,準備提告;並呼籲,高雄地區有讓林姓保母照顧過孩子的家長,若還能找到監視器的,趕快查看。
社會局回應,於1月10日上午接獲通報,該托育人員已列為兒童保護案件相對人接受調查中,社會局依管理辦法第18條之2規定,命其暫停新收托兒童6個月。
另托育期間有未提供有利兒童發展之服務及未專心托育,違反居家式托育服務管理法第3條第6款、第4條第1款規定,依兒少法第90條第5項規定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後仍未改善者,得廢止其登記。
如經調查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情事,可裁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且將予廢止居家托育登記,並終生不得擔任居家托育人員。今天上午證實已接獲這名家長通報虐嬰案,已由居托中心通報家防中心受案調查中。
據悉,去(113)年7月甫接任社會局長的蔡宛芬,聲稱自身長期關注婦女及兒少議題,而副局長葉玉如係「資深」副局長,但高雄市這一年來卻頻傳虐童事件,遭批反應慢半拍,主責機關難辭其咎。
去(113)年高雄市發生1歲5個月大的吳姓男童,因遭吳姓生母施虐,導致顱骨骨折、顏面多處挫傷死亡,社會局稱兩次通報,卻疑因社工訪視未到位,痛失救援的黃金時間;現在又發生虐嬰事件,社會局應深刻檢討,保護兒少的相關政策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