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羈押114天後被起訴,二度交保又遭撤銷,北院改裁羈押禁見。昨天是10天期限的最後一天,柯委由律師遞送抗告狀,高院以電腦分案組成合議庭審理,審判長兼受命法官黃翰義最快今天(11日)做出裁定。
京華城案包括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4名被告,在檢方抗告成功後,2日改裁羈押禁見,沈、李、應3人分別在本月3日、8日及9日提出抗告,柯文哲則是趕在最後期限提出。
據了解,柯文哲在抗告書中強調,此案4個月來連續傳喚百餘人次,對黨工、金主造成寒蟬效應,檢方事證已經明確,並無羈押必要。此外,檢方主述該案關鍵人「橘子」許芷瑜只是愛玩的孩子,並非共犯、只是證人,也不構成串證疑慮,因此建請高院撤銷羈押裁定。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北院昨天將4人抗告卷證送抵高等法院,高院傍晚以電腦分案組成合議庭,原本審判長由曾判決北捷殺人案被告鄭捷死刑及承審遠雄集團趙藤雄行賄案的庭長劉嶽承擔任,因其請公假外出,改由法官黃翰義兼任審判長,陪席法官古瑞君,另加入同庭的王耀興法官。
合議庭昨晚已開始閱卷,由於抗告卷證相當多,須花費不少時間閱卷和審理,最快在今天做出裁定。(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