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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防交通事故發生里港警分局酒駕大執法

藍雀新傳媒/ 2025.01.11 11:39

【記者廖銘瑞/屏東報導】里港警分局為維護轄區交通安全友善環境,守護民眾行車安全,進而有效打擊酒駕犯罪行為,從本(1)月17日起執行酒駕大執法,強勢執行取締酒駕稽查勤務,以遏止酒駕歪風。

里港警分局交通組長巴龍祥指出,駕駛人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機車騎士可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則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2年,此外,只要駕駛人酒駕、毒駕或拒測,不管是否為車主,酒駕之車輛牌照將一律吊扣2年,就算車主不知情,也一樣要罰,另車主明知駕駛人酒駕而不禁止,比照酒駕初犯同罰鍰及吊扣車牌2年,依目前法規沒有替代罰則可代執行,車輛轉賣等過戶行為,仍會繼續執行吊扣無法規避罰則。

至於駕駛人呼氣酒測值若達到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同車年滿18歲以上的乘客將處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為防止民眾心存僥倖酒駕上路,再次提醒不要忽略「不自覺酒駕」,多數民眾以為喝酒當天不開車,睡醒隔天就可以駕車,但實際上隔天體內仍有代謝未完殘留酒精,在宿醉狀態上路卻不自知,遭員警攔查仍會被依法送辦。

里港警分局分局長温基興呼籲,年關將近,尾牙餐敘多,民眾於餐會飲酒後,同行親友應相互勸阻勿酒後駕車,指定安全駕駛,餐飲業者也可協助代客叫車或代駕服務;民眾酒駕不僅需承擔鉅額罰款、扣車及刑事追訴等責任,更可能造成他人與自身生命危險,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

圖:員警執行酒駕大執法,強勢執行取締酒駕稽查勤務。(里港警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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