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7日)三讀通過《運動部組織法》,行政院將成立運動部,該法明定運動部掌理國家運動政策與法規的研擬等10大事項;運動部下設全民運動署,辦理全民運動業務。稍早院會也三讀通過《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修正案,增設運動部。
根據行政院規劃,運動部下設全民運動署,另有國際事務司、競技運動司、產業及科技司、設施規劃司、綜合規劃司、適應運動司等6個司,以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等3個行政法人,力拚今年8月掛牌,預計編列200億元預算。
此外,立法院會今天也三讀通過《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掌理9款事項,包括全民運動政策的規劃、推動與執行及相關法規的研擬,以及海洋、水域與山林運動的規劃、推動、執行及協調,還有新興、極限與傳統民俗運動的規劃、推動、輔導、獎勵及執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