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寮空地疑因燃放爆竹煙火造成災害。 (圖/記者張建奎攝) 【亞太新聞網/記者張建奎/新竹報導】 114年元旦跨年夜,有民眾在南寮地區聚集施放煙火,從深夜11時起持續約2小時引發火災,新竹市消防局於114年度跨年夜,在南寮漁港一帶共接獲3起雜草火警案件,其中西濱路1段社區大樓旁的空地火警燃燒面積約100平方公尺,另外兩起火災則是由煙火施放後的餘燼所引起。 對於大樓旁的空地火警,消防局已會同警察局查明施放者的身分,該違法施放煙火行為違反竹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將依法處以3萬元罰鍰,同時該火警造成空地圍籬燒毀,已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相關規定,消防局將對火災原因進行調查。 消防局表示,根據竹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每日上午6時前及每日下午10時後,不得施放升空類 、飛行類及摔炮類等一般爆竹煙火,若違規施放,將依法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 在漁港等10種特定場所及區域內,禁止施放爆竹煙火,違規者將依照場所類別,分別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或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 代理市長邱臣遠提醒市民,春節及元宵節期間慶祝節慶,應選擇經檢驗合格的煙火商品,在空曠、遠離建築物安全場域且合法的時段內施放,保護自身安全,安心過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