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區一處為18歲以上心智障礙者提供日間照護與技能培訓服務的社區作業設施。但李姓教保員被控於2023年5月8日至17日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毆打身障生陳男,導致其下顎骨左側骨折,承受了莫大的身心痛苦。
這起事件直到受害者家屬發現孩子身體出現異狀,向警方報案後才曝光。警方調閱了作業設施內的監視錄影畫面,清楚顯示李男於多個時間點對陳男施暴,罪證確鑿。受害者的傷勢經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診斷,確認為下顎骨左側骨折。
在警詢和偵查過程中,李男坦承犯行,供述自己在10天內毆打陳男6次。士林地檢署根據事證,包括監視器畫面和受害人陳述等,依照刑法第277條第1項的傷害罪起訴李男。
這起事件再次凸顯了身心障礙者照護機構監管的重要性。主管機關應加強對相關機構的稽查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申訴管道與保護措施,以確保弱勢族群的權益不受侵害。同時,也呼籲社會大眾提高對身心障礙者的關懷和尊重,共同營造一個友善、包容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