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徐姓軍人,2021年至2023年間透過網路認識17名女網友,徐男為了騙取這些女生拍攝裸照私密影片,佯稱每個月可用10萬至20萬元包養對方,17名女網友全部上當受騙,其中還有11名未成年少女,直到有被害人察覺有異,拒絕再拍攝性影像,徐男竟老羞成怒,並威脅,「我得不到我就毀掉妳」、「妳不想我叫人把妳照片印出來到處貼吧?」案經一審,徐男遭判刑9年6個月,上訴二審也遭駁回。
判決指出,2021年8月至2023年7月間,當時在部隊服役的徐男透過網路認識17名女網友,他佯稱願意出錢包養對方,但條件是女網友須裸露胸部、下體與他視訊,或拍攝傳送裸照,每月即可獲得10萬至20萬元不等的報酬,而過程中,徐男也偷偷側錄保存。
其中2名未成年少女還被徐男甜言蜜語打動,與他交往,之後徐男便以男友身分要求少女傳送裸照,還偷錄2人裸體視訊過程,甚至還未經少女同意拍攝性愛影片。
直到有被害少女發現上當受騙,拒絕再傳送性影像,徐男竟以散播性影像為由,傳訊恐嚇對方「我得不到我就毀掉妳」、「你有不想我叫人把你照片印出來到處貼吧?我還知道你的手機號碼」…..等威脅訊息,被害人擔心危險便報警求助。
一審新北地院審理時,徐男雖坦承犯行,但辯稱不知道有11名女網友未成年,且當時他與其中2名少女是男女朋友,意願沒有受到壓制,並未違反少女意願,請求法官減輕。
法官審理認為,徐男明知其中4人是未成年少女,竟為滿足一己之性慾,分別以上述不法方式取得性影像,並以恐嚇方式試圖拿到更多性影像,導致17名女網友身心受創。
審酌徐男案發當時為18至20歲間,年紀尚輕,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依以恐嚇之方法使他人攝錄其本人性影像未遂罪,以詐術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以他法使少年製造性影像罪,拍攝少年性影像罪,脅迫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未遂罪,詐欺得利罪等,共29罪,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6個月。
徐男不服判決上訴請求減刑,高等法院審理後駁回徐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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