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桃園市警局於明年1月1日起,啟用新增29處科技執法,包括27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及2處區間平均速率(龜山區萬壽路一段及青山路二段)自動偵測照相系統設備。市警局表示,設置地點都是高發事故路口,除每處多功能科技執法,裝置測速照相功能之外,並依據肇事因素,規劃加裝闖紅燈丶不停讓行人,例如桃園區縣府中山路口等取締功能,以防制重大交通違規、交通事故及維護行人通行安全。
市警局表示,根據統計,建置科技執法路口,形同無形警力全時段執法,事故發生平均會減少10%以上。而科技執法目標是提升桃園市用路安全,邁向「零違規、零事故」的願景。另外,科技執法違規舉發流程相當嚴謹,設備偵測到違規後,相關畫面會傳送至後端平台,由專業員警審核確認事證無誤後才進行舉發。
市警局指出,例如今年12月26日上午10時許,在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與三民路口(往東),1輛白色自小客車,因禮讓救護車通行,駛入機慢車停等區,被設備偵測違規,員警後台審核影片時,主動發現民眾駕駛自小客車,禮讓救護車的事實,立即排除案件,避免不必要的爭議,確保執法準確,並能兼顧情理法。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表示,對於輕微且未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情形,一律遵循交通部及內政部所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的施以勸導審核認定原則」,視個案違規情形審慎判斷,是否採取勸導不舉發,並持續加強科技執法審核標準的一致性與正確性。
李維振呼籲,啟用科技執法設備,不僅將提升執法效率,更強調「合情、合理、合法」原則。另外,為了讓民眾熟悉新增科技執法設備位置,自今年12月1日起開始宣導,除原本每個方向一面告示牌外,再新增「預計啟用執法告示牌面」告示牌,將設備位置公佈於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官方網站,還有社群媒體,方便民眾查詢。
照片來源:桃園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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