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分社社長 彭成平 報導
航空警察局與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於113年10月6日晚間,執行入境旅客託運行李o光儀檢查勤務時,同時在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及第二航廈,發現泰國籍T嫌、P嫌、S嫌、K嫌等4人共4件託運行李影像有異,經開箱查驗,查獲第二級毒品大麻總毛重20.28公斤,航警局獲案後立即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於隔日凌晨溯源逮捕欲搭機潛逃出境押貨泰籍共犯C嫌.
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隊長張驄瀧
經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本案販毒集團係以旅遊名義攜帶毒品來臺,以假觀光真運毒方式躲避查緝外,並刻意搭乘同時段不同班機,於不同航廈入境,意圖分點突破邊境緝毒防線,所幸為專案小組即時查獲,未使毒品流入市面。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航警局將持續加強邊境毒品查緝把關工作,呼籲民眾運輸第二級毒品將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