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衛生福利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正式於今(23日)廢止健保「停復保制度」;停復保制度廢止後,過去出國工作/留學、旅外僑民、政府駐外人員及遠洋漁船船員等出國超過半年的族群將受到明顯影響。
健保署表示,每年可增加約23億健保費收入,有助於健保財務健全,避免資源濫用。須持續投保並繳交健保費,即使長期旅居國外也不例外。
圖/「生病返台爽用健保」制度今起廢止,旅外也要繼續繳費。(記者陳奕廷攝)
健保署統計,目前停保有效者約21萬人(旅外僑民、出國工作、留學、政府駐外人員、遠洋漁船船員等),如今衛生福利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正式於12月23日起取消停復保、同時增訂過渡條款,只要是12月22日以前已辦理停保的民眾,當次停保持續有效至返國當日即復保,復保後不再辦理停保,預計每年可以增加23億新台幣的健保費收入。
「停復保制度」23日起正式廢止,健保署長石崇良說明,包含失蹤、出國超過6個月以上國人會受到明顯影響,在停復保相關條文刪除後,失蹤者退保前仍須繳滿六個月保費,另外出國民眾「不得辦理停保」,不論身分都得持續繳納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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