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圖利,政治獻金也有不明金流,遭羈押禁見已逾三個月,台北地院今(20)日表示,柯文哲已擬具民眾黨主席辭職聲明,聲請解除限制通信,讓他寄給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審酌內容不影響案情,因此裁准。
據瞭解,為了寄出請辭民眾黨黨主席的辭職聲明,柯文哲在本月16日日便透過律師,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限制通信。台北地院今日裁准,柯文哲所提交的聲明,可以交付台灣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
台北地院指出,聲請人柯文哲所擬具的台灣民眾黨黨主席之辭職聲明,經審酌其內容,並未與目前柯文哲所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純屬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聲請人並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
台北地院也表示,依據台灣民眾黨官網公開的「台灣民眾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故聲請人聲請准許解除其辭台灣民眾黨黨主席之聲明之禁止通信,而將之交付秘書長周榆修,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之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之行為。
台北地院也提到,這次准許聲請人辭黨主席聲明交付台灣民眾黨秘書長,當聲明交付台灣民眾黨時,即生辭黨主席職之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則聲請人之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