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徐煜勝/台北報導】
日前藝人周杰倫解鎖攻蛋,於12月5日至8日在「台北大巨蛋」舉辦四場演唱會,共計15萬張門票在10月23日開賣後5分鐘內即被搶購一空,由於一票難求進而引發黃牛之亂。刑事局警方針對黃牛亂象進行掃蕩,逮捕號稱「全台最大黃牛集團」劉姓夫妻檔,其中劉姓男子遭裁定羈押禁見。
刑事局偵九大隊第二隊(九大二隊)「打牛小組」針對黃牛集團產業鏈再次進行溯源掃蕩,與台北市刑大科偵隊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北地檢署和組必股檢察官劉倍指揮偵辦,於113年12月10日持拘票、搜索票於臺北、新北、桃園、臺中、高雄、宜蘭等地搜索,逮捕犯嫌14人,查扣手機24支、筆電15台、電腦主機10台、平板2台、隨身碟1個、新臺幣749,800元、歐元90元、日幣100,000元、港幣34,100元、印尼盾1,000,000元、身分證件1批、存摺等贓證物,並於12月11日依刑法偽造文書、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解送臺北地檢署複訊偵辦,全數被告以新臺幣80至5萬交保。
據悉,14名犯嫌中包含3名搶票工程師、1名帳房總管,以及10名負責付款和票務表單的助理等,其中3名工程師以自行開發或在網路上找搶票程式,在每場演場會進行程式刷票,搶到票後以每張500至2000的利潤轉售給劉姓夫妻檔。警方透過數位鑑識技術,掌握黃牛產業鏈運作方式,另有助理團協助付款與票務工作,專案小組偵辦過程發現該黃牛集團成員分工精密,清查涉案門票上千張,其企業化模式經營,等同詐騙集團。
刑事局表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業於112年6月2日正式施行,刑事局結合各縣市政府警察局組成「聯合打牛小組」,針對不肖人士以電腦程式不正掃票亂象加強查緝。刑事局呼籲,以虛偽資料或不正方式搶票,就是違法,此舉已觸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另未經他人許可冒用他人身分購票涉及刑法偽造文書、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與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第3項等,民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