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遏止改裝噪音車輛對市民生活安寧的影響,桃園市已公告「使用中機動車輛於桃園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全日不得有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檢)驗合格排氣管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在桃園市境內全天候不分時段,車輛上路如使用未經認證排氣管,被稽查或檢舉妨害安寧,即可直接告發處分,處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拒不改善者,按次處罰。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表示為從源頭杜絕噪音問題,聯合稽查輔導小組也針對改裝業者進行每月稽查,協助商家合法經營,並對改裝品製造商展開溯源調查,藉此降低改裝車噪音的情況。經統計桃園市113年1至10月聯合稽查攔檢2,722件疑似改裝噪音車輛、噪音超標告發1,401件,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噪音超標告發618件;改裝源頭查核輔導,改裝車行查核110家次,查獲3家未取得商業登記並依商業登記法辦理行政處分;另警察局蒐證通報部分,計7,011件,經環保局審核通過計4,530件。
李維振說明政府推出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規定機車排氣管改裝必須登錄且噪音檢測得符合管制標準,今年為緩衝期,明年1月1日起正式列為檢驗項目,有改裝排氣管的車主得先上網預約將配合主管機關針對改裝排氣管的車輛進行專案稽查,未取得認證的違規車輛依法告發,提醒有改裝車主儘速上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預約,以利辦理後續檢測認證。
機車如有變更排氣管者,請車主儘速於今年底前完成申請排氣管認證,環保局審核過後將提供民眾免費兩次的預約檢驗機會,明年起未取得排氣管認證完成變更登記之車輛,經警、監、環保機關聯合稽查發現,查證屬實將依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告發,若噪音超標不合格者再依噪音管制法開罰,尤其查獲使用未認證排氣管於夜間行駛採將加重裁罰。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改裝車噪音零容忍!明年起未通過排氣管檢驗上路就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