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桃園市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員警,昨(11)天深夜11時40分許,在轄內三民路段取締酒駕,發現1名機車騎士,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立即伸手攔停盤查。桃園警分局表示,34歲張姓男子,一開始謊報身分,但因身上酒氣濃郁,又拒絕酒測。員警察覺有異,深入調查發現,他竟是1名通緝犯,而且謊報身分企圖闖關。將他帶回警局後,逐一依法究辦。
桃園警分局表示,昨晚機車騎士被攔下後,一度自稱姓「吳」,而且十分配合員警盤查,也未發現異狀。但員警聞到他身上有一股濃郁的酒味,以酒測棒測試,發現有酒精反應,於是請他配合酒測,但「吳」姓男子,這時一改配合態度,突然表示肚子痛要上廁所,而且拒絕配合酒測。就算員警說明配合測試只要1分鐘,他卻與員警糾纏了近10分鐘,就是不肯酒測。
警方表示,這名吳姓機車騎士,數度以肚子痛為由,要求上廁所,甚至語帶威脅,聲稱如果拉在褲子裡,一定要員警負責。但員警再三對他說明確認,如果拒測,將會處以新台幣18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3年內不能考領,必須參加道安講習等相關權益。
桃園警分局表示,由於機車騎士堅持不酒測,員警依程序查扣車輛及牌照,同時核對資料,但這時竟發現騎士竟然冒用他人身分,他根本不姓「吳」,而是被通緝中的張姓男子,立即將他帶往附近派出所如廁後,再依法解送歸案。
桃園警分局統計,轄內今年截至12月初,酒駕死傷有126件,跟去年同期的159件比較,酒後駕車死傷件數較去年同期下降33件,下降比率達2成;而酒駕違規取締件數,則由去年的1068件,下降為750件,下降比率將近3成。由此可見,酒後駕車及衍生肇事情形,已有一定幅度的改善。
桃園警方呼籲,酒駕相關罰則加重,由去年6月30日起,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mg/l違規標準以上,需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查扣2年,車輛必須移置保管。酒駕時如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除了扣牌,車輛移置保管後,免付繳納罰款收據領回,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另外嚴重超速也由原本超速60公里,下修為超速40公里,一旦違規嚴重超速,除了罰鍰外,還會吊扣牌照6個月。
照片來源:桃園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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