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大台北新聞)【記者張英傑/台北報導】不滿行政院將《民法》第1085條中的家長懲戒權刪除,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4日說,修法應著眼於改進條文內容,而非全面刪除。他建議增列「不得訴諸身體或心理暴力」,以平衡家庭教育權利與兒少保護的需求。
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刪除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等文字,引發外界討論,包含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在內的29個家長團體,4日在台大校友會館共同召開記者會,表達反對修法訴求。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特地出席聲援,他表示,自己是3個孩子的爸爸,遇過小孩生氣時說,「你為什麼會生下我」,聽到後自己不知道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而現今校園老師紛紛反應,孩子越來越難教,如今連最後的家庭教育,都會因政府的過度矯枉過正,把懲戒權拿掉,當孩子有不當言論,家長連最後阻卻權都被認定違法,覺得自己是未來這件事的受害者。
▲圖/國民黨立委羅廷瑋。
(記者張英傑攝,2024.12.04)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說,修法應著眼於改進條文內容,而非全面刪除。他建議增列「不得訴諸身體或心理暴力」,以平衡家庭教育權利與兒少保護的需求。
▲圖/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
(記者張英傑攝,2024.12.04)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指出,整個修法過程,在行政院兒少推動小組27位代表,沒有任何一個家長代表;教育部對家庭教育支持長期不足,家庭教育資源嚴重失衡。
▲圖/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
(記者張英傑攝,2024.12.04)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張哲維說,針對家長懲戒權的問題,他看了一下政府修法理由,這是依據《兒童公約》所提出來懲戒修正案,他覺得懲戒不等同暴力,如果懲戒就是暴力,那家長團體就成了暴力代表,「這是個問題點」。
▲圖/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張哲維。
(記者張英傑攝,2024.12.04)
聯盟一致認為,刪除民法第1085條不僅無法解決兒少保護問題,反而削弱家長在教育中的合理權利,損害家庭教育的功能。他們呼籲政府停止此矯枉過正的修法行動,真正為家庭與兒少的長遠利益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