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國小六年級生日前與體育老師起衝突,進而持樂樂球棒打老師腳部,老師報警處理,警方直接進入校園將學生帶走並移送少年法庭,事件引發軒然大波,台中地院調查後表示,老師本就無意追究學生,只是希望學生有所學習,最後法官裁定不付審理、老師不抗告,全案確定。
這起事件延燒數日,起源於台中市議員李中在市議會上揭露,今年3月該校學生與體育老師因爭執起衝突,過程中老師疑似壓制學生,學生不滿反擊,並拿樂樂棒球棒打老師。事後學生向老師道歉,但未獲諒解,老師報警後,警員進入學校將學生帶至派出所製作筆錄,並移送少年法庭。
台中市長盧秀燕第一時間怒斥這是最壞的教育示範,還說該老師不適任,並要求教育局嚴懲相關事務的師長,處理的2名員警也遭各記1支申誡,時任所長則因督導不周、予以口頭告誡。然而事後廣大基層教職員湧入盧秀燕臉書批評,盧秀燕也在今天(3日)受訪時向該名教師致歉,坦承自己太早下結論。
台中地院今表示,該學生之前無非行紀錄,於調查時已當庭向老師道歉,家長亦表示以後會勸導其控制情緒,且老師本即無意追究,只是希望少年有所學習,法官斟酌審前調查結果,認定本件少年不具需保護性,無裁定進入審理程序及給予保護處分之必要,故裁定本件不付審理。
校方也指出學生在警方到場後便進行道歉,而老師也在學生道歉後,明確向警方表示不對學生提告,但警方後續依照程序,將師生一同帶往警局做筆錄,後續和解後法院便裁定結案。至於家長申請「教師不當管教」調查,校方受理後進行相關調查,調查結果該教師「不成立不當管教」情事。(責任編輯:鄭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