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屏東潮州警分局統計交通事故顯示7成發生在路口,以「闖紅燈」所造成事故較為嚴重,為降低事故發生率,該分局將於12月1日起於轄內展開交通大執法,並以「闖紅燈」為執法重點,呼籲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以策安全。
闖紅燈大執法目標期望駕駛人能於號誌轉黃燈時減速,避免不慎闖越紅燈,進而有效減少事故發生,為了遏止闖紅燈行為,警方將於特定路口強化實地攔查取締勤務,並利用科技設備進行違規取締,藉由科技執法與現地執法雙管齊下,提高執法效能,尤其是在頻發意外的路口強化取締, 導正駕駛人觀念及養成守法的習慣,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若是紅燈右轉則處600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微型電動2輪車、自行車闖紅燈(或紅燈右轉)則處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潮州警察分局長林明波表示,交通執法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要藉由執法促使用路人養成遵守交通規則之正確觀念及習慣,不要因一時僥倖或貪圖方便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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