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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衣是否夠暖 新北市消保官冬季前公布檢測結果

匯流新聞網/謝 東明 2024.11.14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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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隨著氣溫逐漸下降,冬季即將來臨,市面上宣稱有發熱功能的內搭衣物推陳出新,但各品牌發熱衣的價格差距頗大,是否愈貴的發熱衣愈有效,也不免令人好奇。新北市制局消費者保護官,今(14)天公布檢測結果,2件檢測結果與網頁呈現方式不一致、4件實測溫升比標榜溫升為低、4件標榜吸濕放熱的發熱衣升溫值未達產業標準,另有11件商品中文標示不符規定。

新北市府表示,為保護消費者安全權益,委託全國公證檢驗股份有限公司,檢測市售12款發熱衣,購樣檢驗的所有商品,均確實具有發熱性能,但實測溫升落差甚大,而且各品牌價格也有很大差異。除了游離甲醛檢測全部合格,其他各有缺失。

主任消保官王治宇指出,由於機能性紡織品,通常無法藉由目測,了解標榜的效能,消費者也不易直接從產品外觀及觸感,辨別產品功能。消保官身為消費權益的捍衛者,更應替民眾好好把關。

有關發熱保暖效果部分,依市面上業者常標榜通過FTTS-FA-023「吸濕放熱效果」、FTTS-FA-010「遠紅外線放射率」進行檢測,用以評估發熱保暖紡織品的性能,檢視產品廠商標榜是否與標示或廣告符合,避免業者以低充高,影響消費者權益。

消保官說,檢測未合格的部分,已請業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規定,重新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資訊。另外,再由經濟發展局依據商品標示法及服飾標示基準進行標示查核,11件樣品商品標示不符,包括無標示生產國別、尺寸或尺碼、纖維成分或填充物成分及洗燙處理方法等。

對於市售12款發熱衣的查核結果,消保官已請發熱檢測不符合的製造廠商,先行下架。並由經濟發展局或移請業者所在地其他縣市,依據商品標示法及相關規定進行查處輔導改正後,才能再重新上架。

消保官也提醒,在選購及使用發熱衣時,應注意以下幾點,首先選購時應檢視負責廠商的名稱及地址、服飾規格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避免購買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的商品。其次,應檢視商品是否附有檢測驗證的證書,並最好先了解發熱纖維材質的基本原理,並依照說明使用,才能買到真正質優實穿的發熱衣。

照片來源:新北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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