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公司
台北分社記者 紀凱騰 報導
臺鐵公司從業人員薪給管理要點及待遇表前獲交通部及臺鐵工會支持,參照資位人員固定月薪,並將部分非固定薪額納入從業人員之職務薪考量,其薪資結構區分為「基本薪」及針對職務特性、專業屬性設計之「職務薪」,從業人員第11階薪資為36,140元、第10階薪資為38,830元、第9階薪資為41,330元、第8階薪資為43,810元。
現行從業人員依前113年1月23日公告之甄試簡章發給薪資,將依核定之待遇表金額,自到職日辦理補發薪資及加班費。如第11階從業人員服務員職稱月薪33,000元,要點核定後月薪為36,140元,將補發3,140元及加班費差額,於113年12月底前完成作業。另臺鐵公司將依程序提報核給從業人員危險加給、夜點費及地域加給。
臺鐵公司已訂定轉調人員轉任從業人員相關規定,轉調人員得依原有年資辦理提敘,並依提敘後之薪點敘薪,後續將辦理員工轉任從業人員權益說明會協助同仁轉任。
臺鐵公司現階段 優先確保行車安全,提升服務品質,吸引客群,善用現有資產,增加營業收入創造盈餘,並依公司用人費率結構,按公營事業機構待遇調整相關規定,透過勞資協商、團體協約等方式,研議改善員工薪資待遇,合理反映全體員工辛勤努力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