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人事案延宕數月,立法院7月三讀修正《NCC組織法》刪除萬年委員條款,因朝野協商無共識,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本周五送院會處理,落實刪除NCC委員延任萬年的條款,抵制NCC代理主委翁柏宗,一旦藍白以人數優勢通過,翁就得下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刪除萬年委員條款,新法任期改為4年且僅能連任一次,不得延任;同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本屆NCC委員比照現任主委陳耀祥宣示,不再接受政院提名,也不再接受延任,主動辭職。
由於依現行法,「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政院以此主張,NCC副主委翁柏宗仍具有代理主委資格。
為反制行政院另闢巧門,在野黨本會期再提《NCC組織法》修正案,刪除第16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文字,改為「自公布日施行」,目的就是要讓翁柏宗完全卸任,該條款被外界稱為「翁柏宗條款」。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於協商中表示,上會期民眾黨團提案本就有押施行日期,但未獲支持,這次提案要讓補足NCC組織法施行日期握在行政院手中的問題,不會產生溯及效力。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NCC應該保持獨立超然性,行政院也應去尊重立法權,在立法之後的行使,這樣的小動作真的是不必要,變成立法院還要再去做條文的修正,來補正行政院的小動作。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不樂見被講成搞小動作,組織法攸關組織能否健全運作,二級機關的組織法攸關的是該組織能不能夠運作,修法後要去做調動和配套,當初內政部、外交部、經濟部、文化部等部會,以及多個機關的組織法,施行日期都是由行政院命令定之。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本周五院會已經排上,院會會處理此案,此案處理完後,總統公告後3天生效,差不多10天內,到時可能政院要再補提名,屆時再照程序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