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吳浩彰 台南報導 佳里警分局聯合環保局及監理站,於113年11月7日晚間共同執行專案稽查勤務,針對噪音車出沒熱點及路段設立攔檢點實施交通稽查,對噪音超標及違規改裝車輛予以舉發及裁罰,期間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擅自變更燈光等原有規格者8件、第18條擅自變更汽車重要設備者10件、第20條電系損壞,顯有危險而不即行停駛修復者1件、第21條未領有駕照駕駛車輛4件、第42條未依規定使用燈光者4件,合計舉發交通違規27件;另經檢驗排氣管音量不合格者1件,責令召回驗車者2件。 警方表示民眾違規改裝頭燈亮度,恐將造成對向駕駛人眩光看不清路況而衍生事故,若遇雨天視線不佳也將提高行車風險。另駕駛人若自行將大燈改裝成LED或HID燈具而未主動至監理單位檢驗合格並辦理變更登記,經警方攔查也將依法開罰,可處新臺幣2400至9600元罰鍰並責令改正後回監理單位檢驗。而改裝燈色、排氣管加裝側排、拆除消音器等、無隔熱防護裝置等,依法也將處新臺幣900至1800元罰鍰;另噪音部分如經檢測不合格,亦能依違反噪音管制法而加以處罰。 佳里警分局呼籲,為維護民眾行的安全及環境安寧,汽機車車主請勿任意改裝車輛或有製造噪音妨害安寧的行為,警方將持續透過交通稽查、路檢勤務,針對酒後駕車、危險駕車、 超速行駛及無照駕駛等違規行為加強稽查取締,並不定時辦理聯合稽查,希望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民眾生活安寧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