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近日提案主張恢復「公投綁大選」,遭民進黨批評是想在2026以「廢死公投」干預地方選舉。中選會回應,公投綁大選高度複雜,超過選務承載能量,且公投是投「事」、選舉是選「人」,現行做法可讓公投不受政黨或候選人競爭影響,避免模糊議題焦點.認為維持現行規定為宜。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日排案審查《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其中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等19人提案修正公投法30條,認為應明訂公投案經通過後,須在一定時間內提出實現內容的必要處置,否則權責機關之首長應立即提出辭職;羅志強等18人則提案修正公投法23條,指為有助於提升公民參與公投意願,投票案成立後1個月至半年內應舉行公投,且若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應同日舉行。
對於相關提案,中選會在送抵立法院的書面報告中回應,表示公投綁大選選務高度複雜,基層選務單位反應選務工作負荷過重,超過選務承載能量。又公投投「事」、選舉選「人」,公投不綁大選就不會受政黨或候選人競爭的影響,模糊公投議題焦點,投票結果能清楚表現人民的意志,又能讓選務機關有合理籌辦選務時間,妥慎規劃投開票作業,認為以維持現行規定為宜。
至於公投案經投票通過,權責機關需在一定時間內提出實現內容的必要處置部分,中選會表示,重大政策類型繁多,實現或廢止涉及程序步驟所需使用時間長短各異,若修正條文統一規定需在3個月內實現,實際執行上恐有窒礙,且有無違反如何認定又由何機關認定,有待審慎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