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時報/記者蔡宗憲報導〉
台南市議會今日舉行總質詢,市議員許至椿聚焦大法官廢除死刑議題,引發了一場關於死刑存廢的激烈討論。在質詢中,許至椿直接詢問台南市長黃偉哲是否支持死刑,並提出了一系列關於死刑執行的問題。
許至椿指出,我國刑法第271條明確規定殺人罪可處以死刑,但目前仍有37名死刑犯未被執行死刑。他質疑,這些罪大惡極的殺人犯和性侵殺人犯,有些甚至已經被判刑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為何至今仍未執行死刑。許議員認為,這可能與民進黨主張廢除死刑有關。
許至椿還提到最近大法官做出的死刑釋憲結果。12位大法官宣判死刑部分合憲,但同時也限縮了死刑的適用範圍。根據釋憲結果,只有犯罪情節最嚴重的案件才能判處死刑,且必須符合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包括強制辯護和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定等條件。此外,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者不得被處以死刑,即使已判決也不得執行。
對此,許至椿表示不滿,認為這樣的釋憲結果不尊重各級法庭合議庭的判決。他質疑道:”保障殺人犯的人權,受害者沒有人權嗎?要鼓勵私刑嗎?”許議員強調,在社會治安和犯罪年齡不斷下降的情況下,司法作為最後一道防線不應被破壞。
面對許至椿的質詢,台南市長黃偉哲表達了自己的立場。黃市長表示,他反對廢除死刑,但同時也更反對私刑。他解釋說,大法官的釋字雖然認定死刑有條件合憲,但附帶的多項條件使得死刑很難達成。
黃偉哲分享了一個影響他立場的個人經歷。他曾看過一部歐洲紀錄片,描述一名德國婦女在法庭上槍殺了綁架、性侵並殺害她女兒的兇嫌。這部真實的紀錄片讓黃市長深深感受到被害家屬痛不欲生的悲傷。因此,他表示自己站在90%支持死刑的民意這一邊,反對廢除死刑。
然而,黃偉哲強調,雖然他反對廢除死刑,但更不支持私刑。他認為私刑無法帶來正義,並呼籲社會各界應該嚴肅面對這個影響深遠的社會議題。
這場關於死刑存廢的討論反映了台灣社會在此議題上的分歧。一方面,有人認為死刑是維護社會正義的必要手段;另一方面,也有人擔心死刑可能導致無法挽回的司法錯誤。無論如何,這場辯論凸顯了台灣社會需要就死刑議題進行更深入、更全面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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