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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包】國會職權釋憲案25日宣判 「事件起因、4大爭議、辯論重點」一次看懂

上報/上報快訊/呂品逸 2024.10.24 17:08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將在明天(25日)於憲法法庭宣判,包括藐視國會及反質詢、人事同意權、總統每年定期赴立院國情報告、國會聽證權及調查權等4大爭點,影響範圍極廣,更牽動權力分立等更高層次的憲政體制問題。《上報》也整理了該釋憲案的爭議始末、朝野攻防、政治效應及8月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的重要環節,讓讀者一次看懂。

起因:朝小野大 藍白以人數優勢通過法案

本屆立委選舉民進黨丟失國會多數席次優勢,僅拿下未過半數的51席;反觀在野的國民黨大幅成長至52席、加上民眾黨8席,形成「朝小野大」的政治局面。而掌握人數優勢的藍白陣營,欲擴大在野監督制衡的權力,在立院提出國會職權相關修法,並以席次優勢一路過關斬將表決通過,加劇朝野對立,一度引發「青鳥行動」數萬人聚集立院包圍抗議。

「青鳥行動」的數萬群眾多次聚集在立院旁,抗議在野黨擴大國會權力。(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執政黨反擊:行政院覆議不成 賴清德提釋憲聲請

面對立院在野黨強勢通過法案,行政院也隨即提出覆議案,不過回到立院表決時,遭藍白陣營再度用人數優勢否決。面對在野強勢修法,賴清德總統也隨即進行就職後首度敞廳談話,公開抨擊本次修法有違憲疑慮,並宣告要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賴更在民進黨國務青活動中向學生表示,若在野不接受大法官的解釋,「青鳥會飛出來」。

憲法法庭在受理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團「4箭齊發」聲請釋憲後,於今年7月裁定凍結大多法條暫時處分生效,並在8月6日火速召開言詞辯論庭。

國會職權釋憲案4大爭議

爭點1:藐視國會、反質詢

朝野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中「反質詢」的定義有所爭執,藍白認為公務人員、官員對於立委提出的問題提出質疑、責難、詰問、提出無關的問題,都屬反質詢的範疇。而觸犯藐視國會最重可罰20萬元,若有虛偽陳述也將依法究責。

行政院則認為,「反質疑」並未清楚被定義,若點出問題的錯誤、瑕疵,或是釐清問題,也可能被當成「反質詢」;民進黨也指此舉會擴大國會權力;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更公開表態,修法後恐會造成寒蟬效應。

爭點2:人事同意權

立院為強化行使人事同意權時的權利,新規定審查時要記名投票表決、審查期也不得小於1個月,且可以要求提名人提出學歷、財產、稅務等資料,若隱匿或虛偽資料最重可罰20萬元。

民進黨認為此舉會增加立院對人事案的干預,且拖慢進度;另外,明文賦予立委可要求被提名人提出除了專業、學歷、學識之外的資料,用來進行資格審查,此舉也有侵犯隱私的疑慮。

民進黨立院黨團在辯論庭中數次槓藍白,砲火四射。(資料照片/陳愷巨)

爭點3:總統每年國情報告、即問即答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新增總統每年需要在2月1日前提交國情報告書、並在3月1日前赴立院報告;新上任的總統則須在就職2周內提出書面報告、1個月內赴立院報告。此外,總統在報告時若遇立委質詢時,應該即問即答。

民進黨認為《憲法》中僅規定,立院是「得」聽取總統做國情報告,並未賦予立委詢問的權利,此舉恐怕已經違反《憲法》中權力分立原則,且恐讓朝野的對立與衝突加劇。

爭點4:國會聽證權及調查權

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條文中,規定立院的調查委員會或專案小組,可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在5天內提供相關資料,若政府機關拒絕可移送監院彈劾、法人團體為規則可罰1萬至10萬元罰鍰。

此外,在立院委員會舉行聽證會時,受邀的「社會上有關係人員」不得缺席、拒絕表達意見及發言。

不過綠營質疑,由於憲法中並未明文賦予國會調查權,而規定人員要提供的資料,也沒有設定範圍、以及拒絕提供的正當理由、解決紛爭等機制,有強迫出席、表達意見、提供證詞的疑慮。除此之外,委員的利益迴避規範也不明確。

憲法法庭8月6日言詞辯論庭回顧

府院「3大秘書長」均出庭 創憲政體制紀錄

總統府、行政院、民進黨立院黨團因不滿藍白強行通過國會職權相關法案,因而提出釋憲,在憲法法庭言詞辯論當天,府院三大秘書長,包括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都親自出庭論述,創憲政體制紀錄。

朝野一開場就槓上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代表賴清德總統出席辯論庭,一上場便火力全開,砲轟立院在野黨只透過修法的程序,就想更動《憲法》的權力分立界線;而民進黨立院黨團的訴訟代理人陳鵬光也指出,立院在相關法案審查時有重大瑕疵,除了沒有逐條討論,多達9成的條文僅討論3分鐘,有高度違憲的疑義。

藍委翁曉玲則反駁,本次立院修法是意在維護人民知的權利,反批政府提出釋憲是打壓多數民意。翁曉玲話鋒一轉,更指此次釋憲聲請不符要件,大法官受理後恐讓司法機關蒙上「政治化」的污名。

(延伸閱讀:【開場攻防】潘孟安砲轟立院「擺爛」 翁曉玲反嗆賴政府打壓民意)

藍白痛批賴清德是朝野對立元凶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痛批民進黨立院黨團過去在修《會計法》時也是完全沒有討論,本次還敢提出釋憲聲請;而藍委吳宗憲指賴清德在言詞辯論前,曾威脅若大法官的解釋不滿意,「青鳥會再飛出來」,根本是挑起朝野對立,「真的非常荒謬!」

(延伸閱讀:【開場攻防】轟「青鳥再飛」如極權國家 吳宗憲批:賴清德是朝野對立元兇)

「最帥律師」李荃和用網路梗酸爆翁曉玲

行政院代表律師之一、被外界封為「最帥律師」的李荃和,大酸翁曉玲在臉書上PO文「恭喜麟洋、台灣之光!」隨後又在微信上稱2人是「中國人的榮耀」一事,以此來舉「反質詢的定義」,在網路上瞬間爆紅,也被網友大讚:「這才是辯論!」

(延伸閱讀:【首波交鋒】最帥律師李荃和舉「中國人驕傲」酸爆翁曉玲)

大法官是怎麼說的

詹森林呼籲:朝野應思考和解可能

朝野在辯論庭上砲火四射,大法官詹森林在詢答時表示,雙方針對總統是否到立院國情報告僵持不下,若無法各退一步,憲法法庭就必須介入,但立院又要求大法官不要介入,呼籲雙方冷靜一下,立院此條文刪掉、賴清德也履行公開宣示的承諾赴立院做報告。

黃昭元辣問:立院查弊後能做什麼?

大法官黃昭元指出,本次釋憲案其中一個核心爭議,就是立法院查了弊案之後能做什麼,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追究彈劾?還是追究公務員的責任?並質疑:「查弊案到底算不算立法院在《憲法》上的目的性權力?」

朱富美關切:會向護國神山調資料?

而大法官朱富美在提及國會調查權時則舉台積電為例,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7、48條規定甚為單薄,且幾乎沒有程序規定,若立院要向台積電調取資料,若台積電以涉及營業秘密為由拒絕,「是否受到裁罰?」並表示美國國會山莊在2021年1月6日發生暴動,事後美國國會廣泛調取當時附近的通訊資料,就引發極大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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